關於高中作文的互批(1 / 2)

關於高中作文的互批

好文章,從某種意義上說,不是寫出來的,而是改出來的。所以有人說“修改出佳作”。文章就不能厭改。如俄國十九世紀著名作家托爾斯泰規定自己的文章要改上十遍二十遍。他所寫的一篇題為“為克萊塞爾樂章而做”的文章,最後定稿,全文隻有五頁,可這篇文章的手稿卻有八百頁之多。可見,他是怎麼不厭其煩的修改啊!正是由於托爾斯泰如此修改,才寫出很多傳世佳作。所以稿子要多作修改。但是,每個人都有一定的認識局限,那就是易察人而難察己。對於自己的不足往往是“視而不見”。“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那就有了互批的必要,旁觀者清嘛。互批的實質,就是互為修改,它並不是什麼新鮮的東西,我們早已做過了,隻不過形式有異罷了。自己的文章寫好了交給別人去修改,別人就會打破作者的思維定式,而站在“廬山”之外去客觀的審視、分析,這樣文中存在的問題就很容易被發現。

關於作文的互批問題,魏書生老師早就給我們在理論和實踐上做出了表率。他講得很透徹,運用起來得心應手,效果也極理想。但卻使我們這些勇於革新的高中語文教師聽亦生歎,做亦生歎。所有的高中語文教師都盼望著自己能從舊式的作文批改的“苦海”中解脫出來,找到一個事半功倍的彼岸。然而依照魏老師的做法而行,卻使我們感到迷茫與無奈。苦口婆心地向學生講互批的好處,具體的做法,然而學生依舊沒有興趣。即使是認真批了那麼幾篇,也是“千”篇一律,意味索然。致使新生事物虎頭蛇尾,老師再三督促,甚至列出獎懲條例,可最後仍是不了了之,“初”途而廢。不得已,語文老師隻好重操舊業,再返“苦”海。於是不免再想到魏老師:真不愧為是教育改革家!

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是什麼呢?是魏老師的基本路子錯了麼?是魏老師的的做法不具有普遍性嗎?當然不是。我認為原因有兩點。一是舊的作文教學模式使然。傳統的作文教學有一個固定的模式:學生寫作文------教師下批語------課上評作文。學生的寫姑且不說,而教師的批與評就基本上包攬了本該學生自己去做的修改工作,久而久之,養成了學生的懶惰心理,也形成了一種學生很被動的作文批改方式。但,互批卻打破了這個固有的模式,給學生帶來了很多“額外”勞動,百忙中的學生肯定會視之為負擔,“敵視”互批。第二個原因才是我們互批失敗的根本性所在。魏老師的作文互批法是針對初中學生而言的,而再全盤用於高中學生未免有些不合適。作為高中語文教師應對魏老師的改革進行在改革,再創造。如果隻是模仿且亦步亦趨,那是東施效顰,不叫改革。

魏老師的互批要求共有十條,每條滿分五分,內容如下:

一、格式是否正確。二、卷麵是否整潔。以上兩條由學生直接在文章後下批語,例如,格式正確,5分。卷麵基本整潔,4分。三、錯別字有幾個。要將錯別字在原處打上標記,並且寫到批語處,每兩個字扣一分,最多扣五分。四,有幾處病句。凡病句都要在原處劃橫線,在再文後的批語中寫請病句有幾處,每處病句減一分,減至五分,不再多減。五,標點符號有幾處明顯的錯誤。強調句號、引號、歎號、問號的使用。明顯的地方,一處扣一分,扣至五分為止。六、看文章的中心是否明確集中。七、看文章的選材。包括三點:A、是否圍繞中心。B、是否符合生活實際。C、是否具有典型性。八、看文章的結構。包括三點:A、層次段落是否清晰。B、過渡是否自然。C、開頭結尾是否照應。九、看表達方式。主要看其是否符合作文指導的要求。十、看語言是否簡練、流暢、深刻。

對於後五條,不做具體的要求,由批改者酌情減分。

魏老師對學生下批語的基本要求是對以上十條做出是或否的答複,或者寫出簡單的批語即可。它不全適合於高中學生,有些老師的失敗就是由於受這十條要求的限製所造成的。這並不是否定魏老師的做法,而是說我們應該靈活運用,因人製宜。如果不創新,全盤接受,那麼它將成為約束學生的“緊箍咒”,使互批缺少新意,甚至會造成學生抄十條而應付了事。這樣千篇一律地批下去,互批就成了老太婆,而非美麗多姿的少女了。

另外,凡是改革,不管多麼微不足道,都要打破一些舊的,人已認可的東西,這就要求我們做好思想動員工作。而我們一些老師並沒有真正給學生打好思想基礎,並沒有真正激發起學生互批的興趣。

基於以上內容,高中語文教師如果能在魏老師的基礎上,結合自己的實際而行,就能使學生樂於互批,從而取得可喜的效果。

本人經過互批實踐中的摸索,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對魏老師的十條要求,我們是應該接受的,而具體做法要打破魏老師的那種“一、格式正確,5分。二、卷麵基本整潔,4份……總分40分。”的程式化批語模式。

我采取的方式有三種。具體如下:

一、依照魏老師的十條互批要求,全方位批改。這適合於批改的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