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同文”的標準芻議(1 / 2)

“書同文”的標準芻議

實現華語文化交際圈的漢字“書同文”,需要研究的問題很多,下麵主要談談“書同文”的標準以及相關的問題。

1關於漢字“書同”的標準

漢字的書同標準,大體應分為:⑴字量標準;⑵字體標準;⑶字形標準;⑷字序標準;⑸字音標準;⑹字義標準等方麵。下麵談談製定這些標準時可能遇到的各種相關問題。

1.1字量標準問題

字量的標準問題,主要包括:常用字量、通用字量、漢字總量和專用字量等。

字量問題雖然工作量巨大,但可以采用計算機進行計量統計和計算,人為的爭議也比較少。目前大陸方麵已經對“常用字量”、“通用字量”等進行了統計和研究,製定了《現代漢語常用字表》(收3500字)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收7000字),基本解決了教育用字和印刷用字的數量問題。台灣方麵也對教育用字進行了研究,製定了《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收4808字)和《國字標準字體楷書母稿》(收11151字)等。另外,韓國和日本也研製了各自的常用漢字表。目前韓國的常用漢字是1800字,日本的常用漢字是1945字。目前急需解決的是兩岸統一的常用字表和通用字表,然後再考慮與韓國和日本的統一用字問題。現在已經裝入WINDOWS視窗的20902字的GBK大字庫,顯然是太臃腫了。

漢字總量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如字典編寫方麵,《漢語大字典》(1990)收54678字,《中華字海》(1994)收85568字,這是到目前為止,收字最多的兩部字典。但其中到底含有多少異體字,除去異體字後,實際的漢字總量是多少等,仍需要繼續研究。

目前兩岸都未能完善解決的是各種專用字量,如姓名專用字、地名專用字、方言專用字、行業專用字、翻譯專用字等。

1.2字形標準問題

鑒於目前兩岸政治對立的現實,為了消除政治對“書同文”的影響,在漢字繁簡問題上,我們認為,不要人為強化繁簡之間的對立,不要進行誰一定取代誰的無休止爭論。這樣做隻能傷了大家的和氣,是不能取得好的結果的。我們應該樹立一種觀念,即:漢字的繁體字形和簡體字形,都是漢字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曆史性字形,並沒有你死我活的利害衝突。要論優缺點,哪種字形都不可能是完美無缺或一無是處的。繁體字形和簡體字形都需要進行整理和改造,如對其異體的整理和對不合理、美觀字形的改造等。喜歡用繁體字形的人們,不要反對別人喜歡用簡體字形;喜歡用簡體字形的人們,也不要反對別人喜歡用繁體字形。

從學理上說,繁體字形與簡體字形之爭,牽扯到正體字形的確立原則問題。內地確立正體字形,以從俗、從眾為原則,故多把簡體字形作為正體;台灣偏重曆史傳統,故多把繁體字形作為正體。這一點在兩岸各自的異體字整理表中就有所體現。因此,統一整理異體字的標準,應成為確立標準字體的首要任務。為避免分歧,在整理異體字時,不妨把有繁、簡兩形區別的字,都分別確立繁、簡兩種正體,並盡量使其一一對應。這樣就為兩岸製定不同的文字政策,留有了餘地。在曆史上,秦代曾出現過官方以小篆為正體字形,民間則大多使用隸書字形的情形。我們今天為什幺不可以允許官方和民間在用字上有一定差別呢?譬如,內地官方可以簡化字為正體,民間則繁簡由之;台灣官方可以繁體字為正體,民間也繁簡由之。

實現“書同文”可以分兩步走:第一步,即現階段,先要求書同“字”,而不要求書同“形”;第二步,待條件成熟後,再討論書同“形”乃至完全實現“書同文”的問題。也就是說,目前的“書同文”,並不是要求隻書寫統一的簡體字形或統一的繁體字形,而是應要求既書寫統一的簡體,也書寫統一的繁體。因此,現在我們要做的工作,應是盡快製定出統一的簡體字形標準和繁體字形標準,而不是進行或簡或繁的無休止爭論。就是說,“書同文”的字形標準應該有繁、簡兩套,以供各方各取所需。傅永和先生編的《規範漢字綜合表》的體例,可供我們參考。

1.3字體標準問題

字體是漢字體係在某一範疇中所具有的共同的字形體式。從曆時範疇上看,漢字曾發展出甲骨文、金文、大篆、六國古文、小篆、隸書、楷書等多種字體;從共時範疇上看,在某種曆時性字體中,往往還包括正規體、草寫體,以及歐、柳、顏、趙等個人風格性字體等;印刷術出現以後,還出現了手寫體和印刷體等。某個漢字字形,在什幺情況下應使用什幺字體,而不應該使用什幺字體,就屬於字體標準的規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