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6月25日,美國總統杜魯門在田納西州正式發表講話,表示願意和平解決朝鮮問題。
當時,“聯合國軍”總司令麥克阿瑟與杜魯門政府的政策之爭方告結束。在麥克阿瑟被解職後,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和軍事委員會聯合舉行關於遠東軍事形勢的聽證會。
參謀長布雷德利在作證時說:
麥克阿瑟的戰略將使我們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與錯誤的敵人進行一場錯誤的戰爭。
與此同時,中朝雙方經過商定,提出各自的談判政策。中國提出的停戰談判方案包括5項內容:
1、雙方同時下令停火後,雙方的海陸空軍在朝鮮全境停火並停止一切其他敵對行動;
2、雙方海陸空軍撤離到距“三八線”10公裏處,並在“三八線”南北各10公裏的地區建立非軍事區,非軍事區的民政機關恢複到1950年6月25日以前的形式;
3、雙方停止從外部運送裝備、部隊和補給,包括海陸空軍的運送到朝鮮,以及運送到接近朝鮮的前沿地區;
4、建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監督以上條款的執行,該委員會成員應來自未參加朝鮮戰爭的國家,由交戰雙方對等提出;
5、在禁止軍事行動的4個月內,分批辦理相互交換戰俘的全部事宜。
考慮到“遣返難民”問題較為難辦,南北朝鮮很可能就此問題產生分歧,發生無休止的爭吵,以至影響到其他重要問題的解決,所以中方建議把難民問題交由國際性會議討論解決。
另外,中方還準備在與蘇聯商議之後,酌情提出“所有外國軍隊,包括中國人民誌願軍,在規定時間內分批撤出朝鮮半島的談判內容。
對於中方的方案,蘇聯同意前兩點,但建議刪去第三點的後半部分,反對列入第四點,主張把第四點作為針對美國方案的反建議;同時對中方特別提請蘇聯考慮的最後兩點,認為應該在談判中提出並堅持到底。
朝鮮方麵提出關於停戰談判的政策方針為:
一、建議由朝鮮人民軍參謀長南日、外務副相樸東祚和中國人民誌願軍代表共3人組成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代表團;
二、提出包括6項內容的停戰談判方案提交蘇聯:
1、停火和停止戰鬥行動的時間;
2、敵對雙方各自從“三八線”以南、以北撤退5-10公裏;
3、從停火時刻起,禁止飛躍或穿過“三八線”;
4、從朝鮮領海撤退海軍,解除封鎖;
5、在2個月內從朝鮮撤出所有外國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