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再看見徐帆和王漫妮,我走去臥室打包行李。
昨天早上我起床的時候明明將床鋪整理的很整齊,可是今天,床單褶皺了不說,床上還有女人的短褲。我掀起被子的一角,赫然發現床單正中央有乳白色印花。
昨晚,徐帆和王漫妮從派出所回來後,又在床上做了?彼此真像發情的貓,需求很大啊!
我忍住不讓眼淚掉下來……為了一個不在乎自己的男人哭除了禍害自己,毫無收益。與其如此,還不如笑出氣場。
離開之前,我問徐帆和王漫妮。
“你們昨晚幾點回來的?”
徐帆和王漫妮一臉懵逼樣。
我說了三個字:“派出所。”
然後,徐帆和王漫妮就明白了。
我用力關上門,我聽見徐帆在裏麵大喊……
“藍心,你這個賤人,最毒婦人心。”
最毒婦人心?我看是最毒夫人心吧!
走出小區單元門才知道下雨了。我沒其他住處,隻能去我媽那。我不想讓我媽為我離婚的事情擔心,撒謊說徐帆這幾天出差,我一個人在家無聊,來借住幾天。我想著,等過幾日,我找到新的住處,再搬出去。
總之,能瞞一天是一天。
讓我始料未及的是,警察找上門。
“是藍心嗎?”
“有人告你故意傷害,請你跟我們走一趟。”
我媽住的是老式小區樓,警察一來,弄巷內立刻圍了很多街坊鄰居。鄰居們展開七嘴八舌的討論,我媽膽子小,聽了幾句更慌了,攔著警察,不讓我被帶走。鬧劇持續了很長時間,警察沒耐性了,揚言,如果我媽再胡鬧,就以妨礙執法論處。
我怎麼樣無所謂,可不能牽連我媽。我安慰我媽說,沒事,肯定是誤會。我以為是誤會,可是當我到了派出所,看見那晚在酒店欲對我行不軌之舉的大叔後,才意識到,這不是誤會。
原來,那晚大叔被我打的許久沒爬起來,爬起來後就去鑒傷了,結果鑒定為輕傷。於是大叔就拿著鑒定報告,以故意傷害罪將我告了。
就算我動手了,也是自衛。忍不了大叔的惡人先告狀,我跟警察解釋說那晚的事我才是受害人,警察讓我拿出證據。眾所周知,酒店房間是不允許裝攝像頭的,我上哪弄證據。後來警察又說,人證也行。
唯一的人證是徐帆。
可是徐帆也是策劃人啊,絕對不會幫我的。
果不其然,電話撥過去,徐帆直接推脫不知情。
結果,警察坐實了我故意傷害的罪名,我被扣上手銬,轉去看守所。
我媽得到我被轉去看守所的消息,第一時間帶著律師趕來了。我媽剛看見我,就抱住我,一邊痛哭,一邊說:“傻丫頭,你和徐帆離婚的事情為什麼要瞞著我。”
我竭盡全力瞞著的事情,還是沒瞞住。等到我媽稍微冷靜下來,我全盤托出那一晚的具體經過。律師一下就找到問題關鍵,點明現在形勢對我不利,最好的辦法就是私了。
我媽讓我在裏麵好好照顧自己,還說,她一定會救我出去。
可是,那一天後,連續好幾天我媽都沒有來看守所看我。我不知道私了的事情進展的如何了。直到,王漫妮來看我。
王漫妮從包裏拿出結婚證:“藍心,我和徐帆結婚了。”
衝我顯擺來了?
“徐帆是我吃剩下的,恭喜你,願你吃剩飯吃的愉快。”我努力將祝福的話修飾的很有攻擊性。
王漫妮皺眉,揚起手要打我。可是一瞧地方不妥,又立馬收手。
“藍心,你不會還指望著可以私了,離開這裏吧?實話跟你說,其實告你故意傷害是徐帆的主意。徐帆說了,你讓他進派出所,他就讓你坐牢。所以,你就等著被判刑吧。”
本來我就覺得奇怪,我和大叔是有過節,可是也不至於鬧那麼僵,原來是徐帆在背後搗鼓。就因為我報警,讓徐帆進了一趟派出所?那晚若不是他們幹壞事,又怎麼可能被警察抓。
我迎上王漫妮,剛才她沒打我,是她慫。我沒她慫,我站起來,左右一起,啪啪扇在她臉上。最後還是看守員將我帶走了,才避免一場廝殺。
而王漫妮的話卻徘徊在我耳邊,久久不消。我開始擔心我媽,擔心著擔心著,“噩耗”來了。
律師告訴我,我媽為了我的事情四處奔波,又在門前跪了一夜,病倒了,正在醫院搶救。
我媽的身體狀況我最清楚,說是“搶救”,實則是生死一線。聞此“噩耗”,我申請取保候審。一般情況下,這種申請會通過,可是我的申請卻被駁回了。我知道這裏麵有貓膩,肯定是徐帆授意的。
徐帆想將我困在看守所裏,我卻是一定要去醫院的。聽監友說,受傷了會被送去醫院治療。我想都沒想,就用腦袋往牆上撞。看守員看見了,迅速控製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