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顧家,我看見顧憶深的車停在院子裏,知道顧憶深已經回來了,加快步伐往客廳方向走。
進了客廳,剛想上樓,被方敏招手叫了去。
我手裏拎著東西,不想讓方敏知道,就沒進去,隻是站在門口往裏麵看。
床上淩亂的撒著一大堆新衣服,方敏手裏還拿著一件。
方敏把手裏的衣服往身上一比劃,看我問:“好看嗎?”
原來方敏這麼晚還沒睡是在一件件往身上比劃新衣服呢。
我點頭,很捧場的誇道:“好看。”
方敏抱著衣服往床上看一眼,感慨說:“養兒子等於是給別人養的,不如養女兒,還是女兒貼心啊。”醋味很重!
方敏說的別人指的就是我。
都說婆婆在找兒媳婦的時候很積極,可當兒媳婦進門了,兒子和兒媳婦膩在一起,婆婆就百般不是滋味了。
我想,方敏針對我恐怕也跟我搶了她兒子有關。
我又沒在顧憶深身上貼屬於我的標簽,顧憶深該是她兒子還是她兒子,我什麼時候搶了她兒子了。
無理取鬧!
出於經驗,我要是接茬,今晚我和方敏又得吵起來。
我今晚有重要的事情要辦,沒工夫和方敏吵。
我笑說:“女兒是爸媽的小棉襖,當然貼心了。”
方敏神色定定的看我,估計是意外我沒接茬。
我會做什麼要是都被你猜到了,我在顧家還怎麼混!
我又說:“媽,如果沒事的話,我就上樓了。”
方敏沒吱聲,我當她是默認了,轉身就走。
“等等。”
方敏繞到我前麵,盯著我手裏的東西左看右看:“你拎的是什麼?”
糟糕,剛才轉身的時候忘記避著點了。
我瞅一眼:“我在大美食廣場給憶深買的宵夜。”給顧憶深買的,又不是我吃,方敏應該不會說什麼了吧。
哪知……
“大美食廣場?就那個有很多人吃飯的地方?”方敏突然提高音調,聲音尖銳的像刺條。
接著又說:“呦,那裏的東西幹淨不幹淨,能吃嗎?”
“能吃。”我都能吃,顧憶深為什麼不能吃。
“你吃慣了當然說能吃,憶深不一樣。他從來不吃路邊攤,像這種垃圾食品更是沾都不沾。晚飯他吃了不少,這會應該不餓。真餓了,我讓吳姐給他做宵夜,你買的這些別給他吃,嫌浪費,你就留著自己吃吧。”
“哦。”
我拎著東西上樓,背對著方敏兩個唇瓣上下翻動。
是垃圾食品又怎麼了?要是沒有這些垃圾食品我還長不大呢。
就算是垃圾食品,依我看跟所謂的高檔食品有的營養沒差,我從小吃垃圾食品長大,皮膚和身材不是照樣好!
方敏不放心我似的,在後麵又喊:“千萬別讓憶深吃啊。”
“知道了!”我大聲回一句,學著顧憶深上樓時的動作,一步兩個台階向上。
終於到樓上了,再看不見方敏,我用力跺一下地板,恨恨的說:“你越是不讓顧憶深吃,我越是要讓他吃,看他是聽你的還是聽我的。”
顧憶深的鞋脫在門口,人卻沒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