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股權收購(3)(1 / 2)

第一次,清風開始考慮自立門戶的事情。

清風再次想起吳總的提議,吳總一開始就是想拉自己入夥,成為股東之一。而吳總看中的,不外乎是清風在項目管理市場上的人脈和經驗,還有他個人的卓越管理才能。如果能再找到兩三個合夥人,幾個人合力買下濱港國際,然後,清風辭職,入主濱港國際,做自己的企業,不失為一個自立門戶的好機會。

下海,炒了自己的魷魚,讓那些官僚們自己去折騰吧!他任性地想。

晚上清風回到家中之後,跟白春芳詳細講了自己的想法。白春芳一開始堅決反對,認為清風也是在葬送自己辛苦經營多年的事業和前途。但在聽完清風對院裏領導們的看法後,白春芳也不得不接受這樣一個現實:清風在設計院恐怕已經沒有前途可言了。

又考慮了幾天,白春芳終於被清風說動了心,同意考慮收購濱港國際的事情。但她提了一個條件,就是清風不能從設計院辭職,隻能以股東的身份,在背後對濱港國際提供管理、經營方麵的支持。如果有一天濱港國際真正做大做強了,清風再辭職也不遲。

清風認真考慮了白春芳的提議,覺得她的考慮也不無道理。如果自己現在就離開谘詢公司,那些自己的老客戶是不是還能繼續支持自己?畢竟是跨了兩個專業,全新的業務、全新的顧客群體、全新的員工隊伍,自己已經不在谘詢公司的管理崗位上之後,還能對濱港國際提供多大的幫助?

而如果自己隱身在股東中呢?讓別的股東出麵主持濱港國際的工作,而自己在背後利用好自己的人脈、經驗,三年之後,等公司各方麵運行良好,市場全麵打開後,清風也到了退任的時候了,那時候再離開設計院,不是更好?

但是隱隱地,清風又覺得有些不妥:這樣腳踩兩條船,自己不直接出現參與管理,且不說濱港國際能不能如期發展壯大,一旦被人舉報,豈不是要挨處分?但轉念一想,處分又能怎麼樣?大不了下崗。如果現在自己選擇辭職,跟提前下崗又有什麼區別?

清風就是這樣一個人,一旦想通了,決定了,就要立即行動。下一個周末,清風就私下裏跟幾個老朋友進行了溝通。那幾個老朋友也都是在項目管理圈子裏有些影響力的人物,大家看清風主動牽頭兒,自然沒有什麼顧慮,立刻有兩個朋友答應下來。

清風又聯係了吳總,組織四個人開了一個秘密會議,簽署了一份股權投資框架協議,委托吳總負責與濱港國際的現任股東談判。

事情進展很順利,一個月後,清風帶著四位新股東,與現任股東見了麵,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又過了一個月,價款交割,股權轉讓完畢。

雖然各位股東都非常希望清風能直接管理公司的具體事務,但由於清風尚未決定從設計院辭職,所以最終在清風的推薦之下,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暫時由吳總負責。一方麵吳總作為股東,能夠代表全體新股東的意誌,另一方麵吳總做為濱港國際的老管理層成員,也熟悉公司的業務,所以大家對這個決定也能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