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李贄下獄經過(1 / 1)

第二十五章 李贄下獄經過

李贄,號卓吾,別署溫陵居士等名。福建泉州晉江人,生於公元1527年。嘉靖三十一年舉人,官至雲南姚安知府。54歲時辭去官職,專心著書講學,是明代的著名思想家和文學家。他在思想上主要是繼承和發展了泰州學派王艮、顏山農、何心隱等人的進步思想。明神宗萬曆三十年閏二月,因禮部都給事中張問達上疏彈劾,他被逮下獄,翌日,憤然自殺於獄中。對於他下獄的原因,是純粹由於他自身緣故,還是他人的加害?

一種說法認為,李贄入獄純粹是出於他自身的原因。他思想激進,銳利的鋒芒刺痛了明代統治者,因而遭了罪。李卓吾公開以"異端"自居,經常直言不諱地激烈抨擊被奉為聖典的孔孟之道,認為《六經》、《論語》、《孟子》並非"萬世之至論",堅決反對"鹹以孔子的是非為是非",說孔、孟的話都是在一定的情景下說出來的,是受到時代和環境的限製的;又認為所謂"存天理,滅人欲"隻不過是極其虛偽的說教,因之,他竭力主張尊重人所各具有的天然情性。在《焚書·複京中友朋書》中,他說:"天下之人,本與仁者一般,聖人不曾高,眾人不曾低";而在《明燈道古錄》中,他又說:"堯舜與途人一,聖人與眾人一"。大膽地把聖人和眾人等同起來,直接地對抗著森嚴的封建等級製度。這一切,客觀地反映了當時廣大農民階級和新興的城市平民階層的要求。同時,也震驚了明代的統治者,所以,就以"敢倡亂道"罪係獄了。張問達在彈劾李贄的疏中寫道:"李贄壯歲為官,晚年削發,近又刻《藏書》、《焚書》、《卓吾大德》等書,流行海內,惑亂人心,以呂不韋、李園為智謀,以李斯為才力,以馮道為智謀,以卓文君為善擇佳偶,以司馬光弘羊欺武帝為可笑,以秦始皇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為不足據,狂誕悖戾,未易枚舉,大都刺廖不經,不可不毀者也。"這正代表了統治者的看法。

但是,周祖訁巽在他的《李贄下獄事探微》一文中對此說提出了異議,他認為,李贄的下獄和自殺,是沈一貫一手造成的。而沈一貫之所以加害於他,是為了阻止受詔而即將入京任次輔的沈鯉上任。沈一貫雖然想阻止沈鯉,但找不出沈鯉的不是之處,隻好指使其近人張問達拿李贄開刀,次及當時名僧釋可真(即達觀),進而引出黃暉、陶石簣等親近沈鯉的朝士,最後牽連到沈鯉而達到其目的。周祖訁巽的證據是:在張問達彈劾李贄的疏中,於列數李贄之罪後,卻忽然筆鋒一轉,來了個"邇來縉紳大夫亦有捧咒念佛"者一段,周認為這是另有所指的,是想借李贄發端,以攻擊朝廷中的一部分信佛念咒的縉紳大夫,因此,才建議對李贄"解發原籍治罪",沒有置之於死地。李贄事發後不幾天,沈一貫的近人康丕揚就彈劾了達觀這位和李贄一同被時人稱"二大教主"和"二導師",並頗受慈聖皇太後和神宗器重的名僧。周又引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黃慎軒之逐》證實治李贄、達觀罪在於引出黃、陶二人的意圖。

何以知道沈一貫最終的目的在於除去沈鯉呢?周引《明史·沈鯉傳》為證:(沈)一貫以士心夙附鯉,深忌之。貽書李三才曰:'歸德公(沈鯉邑名)來,必奪吾位,將何以備之?'"但是李三才回信說沈鯉是很好共事的人,所以沈一貫也一並恨沈鯉和李三才了。他在毫無辦法之時,就找李贄開刀,企望成事,但無奈李贄、達觀的相繼自殺,未能成遂所願。沈鯉進京後,沈一貫還是不放過他,於三十一年一手操縱了楚宗、妖書二案,矛頭直對著沈鯉。在妖書一案中,隻因皇太子的請求和部分廷臣諫諍,才使得沈一貫的陰謀最終失敗。很明顯,周祖訁巽的意思是說統治集團為了爭權奪利強加罪名於李贄,使李贄成了犧牲品,李贄的罪並非他自己以身試法招致的。

沈德符也認為李贄的下獄確出於沈一貫一人的歹毒之心,但是,他說沈一貫加害李贄,並不是因為沈一貫要排擠、打擊沈鯉,而是因為沈一貫聽說李贄著書抵毀他,因而恨之入骨,所以,就有恃無恐地指使張問達彈劾李贄。李贄的下獄緣由還有待史學工作者進一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