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尋找黃帝的葬地橋山(2 / 2)

一、遷於楚武王三十五年說。這是清人宋翔鳳的觀點,他在《楚鬻熊居丹陽,武王徙郢考》(見《過庭錄》),一文中,引用成書頗早的《世本·居篇》中"楚鬻熊居丹陽,武王徙郢"及杜預《春秋釋例·氏族譜》中"楚國,......成王封熊繹於楚,......居丹陽。......武王居郢,今江陵是也"兩段記載,證明楚國遷都是在武王之時,然後申述了下列理由:楚武王熊通大力向外開疆拓土,為了略取漢東諸國,並"據漢水之固"以禦中原之師,將國都從丹陽(他主張丹陽是在丹、浙二水之間的河南浙川縣境)南遷到郢。宋翔鳳說,楚武王所攻伐的隨國、鄖國、絞國、羅國"諸國並在漢水之外,東北之地。是熊通之遷郢,然後得誌於漢東"。根據楚武王伐隨、伐鄖的時間,宋斷定遷都應在武王三十五年,也就是楚武王侵隨、開始經營漢東之地之前。

二、遷於楚武王三十八年至四十二年初(前703年--前799年初)之間說。石泉在他的《楚都何時遷郢?》(《江漢論壇》1984年第4期)一文中,根據《左傳·桓公十三年》、劉昭《讀漢書補注》引《荊州記》及《水經注·沔水篇》的記載,推斷出了上述結論。《左傳·桓公十三年》說:"楚屈瑕伐羅,鬥伯比送之。還,謂其禦曰:'莫敖必敗!舉止高,心不固矣!'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莫敖使徇於師曰:'諫者有刑!'及鄢,亂次以濟,遂無次。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兩敗之。莫敖縊於荒穀,君帥囚於冶父,以聽刑。楚子......皆免之。"《荊州記》說:"(江陵)縣東三裏餘,有三湖,湖東有水,名萇穀;又西北,有小城,名曰冶父。《左傳》曰:'群師囚於冶父。'縣北十餘裏,有紀南城,楚王所都。"《水經注·沔水篇》說"......江陵城西北,有紀南城。......三湖合為一水,東通荒穀。荒穀東岸有冶父城,《春秋傳》曰:'莫敖縊於荒穀,群帥囚於冶父',謂此地也"。據此,石泉認為:這三段話表明,荒穀(萇穀)是水名,冶父城在其東岸,兩者均在紀南城附近,而紀南城為"楚王所都"。楚軍敗於羅後,屈瑕及屬下回師楚都,停留在冶父城,聽候楚王處分,屈瑕自殺,群帥得赦。充分地反映出了這時的楚都已在郢了,而這年為楚武王四十二年。楚都在丹陽的最遲證據是《左傳》中記載的桓公九年楚、巴聯兵伐鄧之役,這年恰是楚武王三十八年。

三、遷於文王元年(前789年)說。這一說最早是由司馬遷提出來的。《史記·楚世家》中說:"文王熊武立,始都郢。"《史記·十二諸侯表》周莊王八年的"楚"欄中又寫道:楚文王"熊貲元年,始都郢。"後世持此說者不少。《漢書·地理誌》南郡"江陵"縣原注中就說:"故楚郢都,楚文王自丹陽徙此......。"範文瀾在《中國通史》第1冊中也說:"東周初期,楚愈益強大,前七○四年,楚君熊通自號武王。熊通子文王熊貲遷都郢,有地千裏。"隻不過沒有具體說是遷於文王元年罷了。

四、遷於楚武王五十一年武王崩,文王立之時。此說提出者為張正明,他在其《楚都辨》一文中說:雖然《左傳·桓公十一年》(楚武王四十年)中有"鄖人軍於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屈瑕"次於郊郢"的記載,但這時的郢還隻是楚人在幾次伐隨戰役中開辟的根據地,尚非楚之國都。《左傳·莊公四年》有楚武王五十一年,死於伐隨軍中,楚人與隨人"為合於江氵內而還,濟後而後發喪"的記載,發喪的地點當在郢或郊郢一帶。文王此時繼武王立後,就可能一直住在郢,沒有回丹陽了,郢這才正式成了楚之國都。所以他說:"武王徙郢說和文王都郢之說可能是似異而實同的。"

綜觀以上各說,證據均取自信史,推理又有嚴密的邏輯聯係,實難讓人隨便推倒。

看來,考證出楚國遷郢的時間,要費一番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