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解剖宗教
宗教信仰的先天傾向是人類心理中極其複雜而強大的力量,也很可能是人性中一個根深蒂固的部分。埃米爾·迪爾凱姆是個不可知論者,他把宗教活動的特點歸結為群體的精誠獻身和社會的核聚團結,它是社會行為的共相之一,從原始的狩獵-采集部落到社會主義共和國,它都具有可資識別的形式,宗教活動的萌芽至少可以追溯到尼安德特人的骨頭祭壇和喪葬儀節,早在6萬年以前,在伊拉克的上尼達地方,尼安德特人就曾用7種具有醫藥用途和經濟價值的花卉裝飾墳幕,也許是追念一位沙門巫師。根據人類學家安東尼·華萊士的研究,從那個時候起人類大約產生了10萬種不同的宗教。
對宗教抱懷疑態度的人現在仍然相信,科學與知識將破除宗教,在他們眼中,宗教不過隻是一層幻覺和假象的薄紗,他們當中的傑出者深信,人類正沿著邏輯的指向,朝著知識邁進,自動地趨向信息,因此,有組織的宗教勢必繼續退卻,正如黑夜在黎明的曙光麵前消聲匿跡一樣,但是,關於人性的這種觀點雖然根源於亞裏士多德冊芝諾,卻從來沒有象今天這樣顯得荒誕無稽。隻需要看到,知識正在被千方百計地用來為宗教服務,例如,在科學技術登峰造極的美國,信仰宗教的人僅次於印度而居世界第二位,根據1977年蓋洛普民意測驗,94%的美國人相信上帝或某種高級的存在,而31%的美國人都經曆過某種神靈感應、某種突然的宗教頓悟和覺醒,1975年最暢銷的書是比利、格雷厄姆的《天使:上帝的秘密使者》一書,共售出精裝本81萬冊。
在蘇聯,有組織的宗教在經過官方60年的壓製以後,仍然興旺發達,甚至又在興起一次小小的複興,在2.5億居民中,至少有3000萬東正教會教徒,是共產黨員的兩倍,有500萬羅馬天主教徒和路德派教徒,200萬人屬於各種福音派,如浸禮派、五旬節派和七日降臨派,另外,有2000萬到3000萬穆斯林,以及250萬反抗性最強的正統猶太教徒。
科學人文主義的情況也不妙,孔德於1846至1854年間出版的《實證政體係統》一書認為,宗教迷信可以從它的起源上加以挫敗,他建議由受教育的人們締造一種世俗的宗教,使它具有與羅馬天主教會類似的僧侶製度、禮拜儀式、宗教法規和莊嚴聖典,但須用社會來代替上帝作為崇拜的對象。今天,科學家和學者們組成了諸如美國人文主義者協會和科學時代宗教研究院等文化學術團體,它們發行小型雜誌,開展對基督教原教旨主義、占星學以及I·維利可夫斯基的批判,但是,他們那些漂亮的邏輯排炮雖然受到了諾貝爾獎金獲得者們自命不凡的大力讚同和支持,卻象是濃霧中的射擊,沒有多大意義,人文主義者在數量上大大落後於虔誠的信徒,大大落後於吉恩·秋克遜的追隨者,這些人從來也沒有聽見過拉爾夫·W·伯霍的名字,看起來,人們寧願去信仰而不求理解和認識,這正象很久以前,當科學前途無量的時候,尼采卻絕望地寫道,人們寧願把虛無縹緲當作目的,而不願意毫無目的。
另外一些好心的學者企圖通過劃分勢力範圍的方式,使科學和宗教這兩個對手言歸於好,牛頓不僅把自己看作是一個科學家,而且也看作是一個曆史學者,負有責任向人們展示《聖經》中曆史記載的深奧含義,雖然他的巨大努力使近代物理學得到第一次綜合,但他自己卻認為那不過是認識超自然的征途中的一個小站。牛頓相信,造物者給學者兩本書可讀,一本是自然之書,另一本是《聖經》,今天,由於牛頓所開創的科學所取得的節節進展,上帝的無所不在性已滲透到亞原子粒子和最遙遠的星係,這種很顯著的擴張已促使另一些哲學家和科學家創立所謂"過程神學"。在這種理論裏麵,上帝的存在可以從原子結構的固有性質中得到推斷,按照懷德海原來想法,上帝不能看作是一種創造奇跡並主宰超自然實體的外在力量上,帝是一種連續而且普遍的存在,它在冥冥之中指導原子產生分子,分子產生有機體,以及物質產生心靈,在作為最終結果的心靈沒有被完全理解之前,電子的性質是不可能被最後揭示出來的,過程就是實在,實在也就是過程,上帝之手正是通過科學規律顯示出來,因此,宗教信仰和科學探討本質上是可以相容的,好心的,科學家們可以心安理得地回到他們的科研事業中去,但是,讀者會馬上認識到所有這些與大洋州土著人狂歡時和特蘭特宗教會議所表現出來的宗教,確實是難於一致的。
今天,也如同過去一樣,人的頭腦還是無法理解不可抗拒的科學唯物主義和難以動搖的宗教信仰之間互相衝擊的意義。我們企圖以步步為營的實用主義態度來對付這種局麵,我們的社會如同患了精神分裂症一樣,依靠知識向前邁進,然而它賴以生存的,卻正是被知識所侵蝕的宗教信仰。我認為,這種矛盾而令人費解的局麵,至少在理論上可以得到解決,如果我們對宗教的社會生物學方麵給予足夠的注意的話,當然,這種解決辦法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最後總會成功,盡管會留下某些難以預計的後果。雖然宗教經驗的各種表現是豐富多采。複雜多維的,甚至最高明的精神分析學家和哲學家在它們的迷宮中也會迷失方向,不過我相信,一切宗教實踐都可以在一張兩維的地圖上描繪出來,這兩維就是。遺傳優勢和進化的變異。
讓我現在就對上述提法作一點保留和修正,我承認。如果進化論原理真能成為神學上的羅塞達石碑,它也不可能詳盡地包羅所有的宗教現象,通過傳統的還原法和分析法,科學可以解釋宗教,但卻不能降低其實質的重要性。
可以用一段曆史插曲來說明宗教的社會生物學,在塔斯馬尼亞的土著居民,正如當年和他們分享著森林住地的奇異的袋狼一樣,已經絕種了,不列顛的殖民者隻花了40年的時光就使他們消失了(袋浪又存活了100年,到1950年才絕跡),這種突然的滅絕,從人類學的觀點來說是特別不幸的,因為這批塔斯馬尼亞上人-所謂的"野人"-甚至沒有機會把他們的文化向世界作-番描述和介紹,人們幾乎隻知道,他們是一些身材矮小的狩獵-采集者,有著紅褐色皮膚,頭發滿是卷結,據最先和他們接觸的探險家說,他們的性格開朗而愉快,對於他們的起源,我們隻能猜想,很可能他們是澳大利亞土著人的後代,大約在1萬年前來到塔斯馬尼亞島,隨後也就在生物學上和文化習俗方麵適應了島上涼爽而濕潤的森林生活條件,我們手邊現在隻存幾張照片和一些骸骨,甚至他們的語言也無法再現,因為遇到塔斯馬尼亞土人的歐洲人很少有人去留心他們的語言。
在1800年初期到那裏去的不列顛移民者,並不把這些塔斯馬尼亞人看作是同類,而隻看作是妨礙農業和文明發展的動物,他們受到有組織的圍殲,無緣無故就遭到虐殺,在一次獵取袋鼠的大規模活動中,一群男女和兒童隻因為向白人方向奔跑,就被子彈掃射倒地,很多土人死於梅毒和其他來自歐洲的疾病,到1842年,事情已經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當時塔斯馬尼亞土著人的數目已經由原來的5千左右下降到不足30人,其中的婦女已經年齡太大,不能再生兒育女,他們的文化也從此衰亡了。
然而土著人的最後滅亡,卻是一個從倫敦來的傳教士、非凡的利他主義者喬治·羅賓遜所一手造成的,1830年,當塔斯馬尼亞土人還殘存幾百人的時候,羅賓遜幾乎是單槍匹馬地開始了一次大膽的嚐試,想要把這個種族保全下來,他以同情的態度接近這些被追獵的幸存者,說服他們跟著他走出森林中的避難所,向追獵者投降,有少數土人果然住進了白人移民者新建的村鎮,終於淪為乞丐,其餘的人由羅賓遜帶領,到了弗林得島,那是一個位於塔斯馬尼亞東北方的孤獨的哨所,在那裏,他們吃鹹牛肉,喝放糖的茶,穿西服,學會講個人衛生,使用錢幣,並信仰嚴格的加爾文派基督教,部族的老文化就這樣與他們完全絕緣了。每天這些塔斯馬尼亞人走進小教堂,聽喬治·羅賓遜講道,對於最後這一個階段的文化史,我們倒有一段洋涇濱式英語的記載:"一個上帝......土人好,土人死,土人升天......壞土人死了,下地獄,壞人的靈魂,火媳滅。土人哭喊、哭喊、哭喊......"教義問答中反複重述著這容易理解的信息:
不久以後上帝將怎樣處置這個世界?
燒毀它!
你喜歡魔鬼嗎?
不!
上帝為什麼創造我們?
他有自己的打算......
塔斯馬尼亞土人受不了這種靈魂的冶煉和熬煎,他們變得憂鬱陰沉而毫無生氣,不再生兒育女,許多人因流感和肺炎而死去,殘存者被遷移到塔斯馬尼亞本土上一個靠近霍巴特的新保留地,他們中的最後一個男子,即歐洲人稱之為畢立王的人,於1869年死去,剩下的幾個老婦幾年後也相繼去世,人們帶著強烈的好奇心--也許略帶幾分尊敬--觀賞他們。在這同時,喬治·羅賓遜自己卻生養了一大家人,他一生的目的在於挽救塔斯馬尼亞人免於滅絕,他心安理得地以更為文明的宗教馴服取代了殘酷的殺戮,隻不過按照無意中支配著他的嚴格的生物學的運算體係,他總算沒有失敗。
人類學和曆史學雖然越來越豐富和成熟,但它們仍舊支持馬克斯·韋伯的結論。即較原始的宗教完全為了世俗的好處,例如長壽、豐收、免災和克敵,而求助於超自然的力量,在較高級的宗教進化過程中,某種文化上的達爾文主義也在教派競爭中起著作用,能夠吸引信徒的教派日益壯大,不能號召教徒的教派則逐漸消滅。結果是:宗教也和人類的其他機構一樣,總是朝著提高參與者福祉的方向進化,這種使整個群體受益的人口統計學上的利益,部分是源於利他主義,部分源於剝削別人,即有些人靠犧牲別人而獲利,或者,這種利益也可表現為使所有成員總的來說具備一種更高的適應性,從社會的角度來看,最終產生的差異,也就表現為相對暴虐壓製的宗教和相對仁慈溫和的宗教,所有的宗教也許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壓製型的,特別是當它們由酋長或國家推行的時候,高斯定律是一條生態學原起,它聲稱,種屬之間最大的競爭常常發生在它們的需要完全相同的時候,同樣,有一種形式的利他主義是宗教很少表現的,那就是對其他宗教的容忍精神,當社會與社會之間發生衝突時,宗教與宗教之間的敵對值緒也就加強,因為對於戰爭和經濟剝削的目的來說,宗教是大有用場的,宗教在征服者手中變成了刀劍,在被征服者手中,宗教則是盾牌。宗教構成對人類社會生物學的最大挑戰,而它對進步所提供的最令人振奮的機會,的確是一個新開辟的理論性學科園地,如果說人類的心靈的確在某種程度上受康德絕對命令的指使,那麼,這種絕對命令很可能在宗教情操裏找到,而不是在理性的思維裏找到,即使宗教過程有一個唯物主義基礎,並且處於常規科學的範圍之內,由於下列兩方麵的原因,對它也難於作出滿意的解釋。首先,宗教是人類行為的一個主要範疇,它無疑是人類這個種屬所特有的,從人口生物學和在低級動物實驗研究中所引申出來的行為進化原則,不太可能直接運用到宗教上麵來。
其次,宗教的主要學習規則以及它們最後的、原始的動力,很可能不被意識思維所理解,因為宗教首先是這樣一種過程,通過它個體被說服,把他們目前直接的自我利益從屬於群體的利益,信徒理當為了長遠的遺傳學利益,作出某些短暫的生理上的犧牲,巫師及祭司的自我騙術,使他們的法事表演更為完善,也提高了這種騙術對信徒的作用,在荒唐愚蠢的法事中,號角聲卻是煞有介事的,決策都是自動和迅速作出的,沒有理性思考的位置,因為理性思考能使人逐一計算出他們的一切遺傳適應性,從而明確對每種行動最佳程度的順從和熱心,人總是要求用簡單的規則來解決複雜的問題,同時傾向於抵製剖析他們日常生活的無意識秩序和決心的任何嚐試,這個原則由歐內斯特·瓊斯用精神分析理論作了如下的表述:"當任何人認為一個特定的(心理)過程是如此一目了然,以至不容許對它的根源進行探討,並且進而抵製這種探討的時候,我們就有理由懷疑,真實的根源是他不能理解的--而這種不能理解幾乎可以肯定地歸因於真實根源的不可接受性。"宗教信仰的深刻結構,可以通過檢視在三個相鄰層次的自然選擇來加以探索,表層的選擇是教會的選擇:宗教儀式和規矩都是宗教領袖們考慮到他們的情感威望和作用而加以選定的,教會的選擇既可能是教條式的,相對穩定的,也可以是福音派武,富於動力的,無論是哪種情說,結果都在文化上世代相傳;宗教活動上的從一個社會在下一代社會的萬千變化都是以學習為基礎,而不是以基因為基礎,第二個層次的選擇是生態學的選擇,不管教會的選擇對信徒的情感如何重視,也不管受人歡迎的常規如何易於學會,實際形成的實踐活動最終還得接受環境要求的檢驗,如果宗教在戰爭中削弱自己的社會,造成環境的破壞,縮短人們的壽命,幹擾人們的生殖繁衍,那麼它必定走向衰亡,不管它們在短期內的情感效益如何,最後,在第三個層次上,在上述複雜的文化進化和人口波動的循環之中,基因的頻率也在不斷改變。現在我們麵前的假說就是:教會的選擇使某些基因的頻率受到相應一致的改變,我們知道,人類的基因對人體神經係統、感覺係統以及內分泌係統的功能作出程序規定,從而也幾乎必然影響學習過程,基因製約著某些行為的成熟過程和其他行為的學習規則,宗教行為中的下列因子,很可能是由行為發展程序和學習規則所定型的:亂倫禁忌、一般禁忌、外族恐怖、神聖和褻瀆的簡單二分法、鋪張聲勢、等級統治製度、對領袖人物的畢恭畢敬、迷信領袖人物的超凡魅力、迷信戰利品以及狂喜或失神體驗等,所有這些活動有助於劃定一個社會群體的界線,並以絕對無疑的忠誠把它的成員結合在一起,我們的假說要求有這麼一些約束力的存在,同時要求這些約束力有一個生理學的基礎,而且也有一個遺傳根源,這一假說意味著教會的選擇是受一連串事態所影響的,在一代之間,這些事態從基因開始,通過生理學達到受製約的學習活動。根據這個假說,基因頻率本身反過來被一係列不同選擇--教會的、生態學的和遺傳學的--所改變,那些能夠不斷提高信教的生存和繁衍的宗教活動,將會遺留下一些生理學上的控製調節手段,而在一代人之間,這些手段會有利於上述活動的普及,規定這些手段的基因,也會受到特別的垂顧,由於在個體的發展中,宗教活動和基因有比較大的距離,因而在文化進化中,兩者的差異可能變得很大,甚至某些群體,如舍克族人有可能采用某種在一代或幾代人之間能降低遺傳適應性的宗教常規,但在經過許多代以後,這些基本的基因將由於屈從而付出代價,整個人口將會降低,其他一些基因,由於主宰著某些機製,以抗拒由於文化進化而出現的適應性減退,將居於主導地位,而這些異乎常情的宗教活動也就逐漸消失了,這樣,文化就無情地考驗著占統治地位的基因,但所有這一切不過是用一套基因來代替另一套基因而已。如果我們隻就生態學和遺傳學的層次來考察宗教的作用,那麼這種關於基因和文化間相互作用的假說既可以得到證明,也可以遭到反駁,而生態學角度的考察是最容易理解的,我們隻需問道;每種宗教活動對個體或部落的福祉有些什麼影響?這種活動在曆史上是怎麼起源的,並且是在什麼樣的環境條件下產生的?如果這種相互關係的確是代表了對某種必然性的反應,或者在許多代之間提高了社會的效率,那麼它就和相互作用的假說相符合,如果這種相互關係與設想中的大相徑庭,甚至不能以一種相對簡單而合理的方式與生殖適應性相聯係,上述假說就很難成立,最後,通過發展心理學所揭示的、受遺傳程序控製的各種學習製約因素,也必須證明是與宗教活動中的主要潮流相一致的,如果不一致,這個假說也是可疑的,在這種情況下有理由設想:文化進化可能隻是摹擬了遺傳進化在理論上所預言的模式。為了要就充分廣泛的一係列題目進行研究探討,必須將宗教行為的定義加以擴大,以包括巫術和某些被奉若神明的部落儀節,以及圍繞神話構成的更為精致的信仰,我相信,在這樣一步之後,有關的證據仍然是和基因文化相互作用假說相一致的,在宗教史上與之相抵觸的事件是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