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飲食·服飾·日用 第六章 袍的來曆

"袍"在我國的服裝曆史上,可說是由來已久了。我國古代的服裝,上曰衣,下曰裳,男女通用。袍是上下相連的長衣,以其被體深邃,名曰"深衣"。《廣雅》釋衣服:"袍,苞也,內衣也。"袍在古代的貴人隻能做內衣用,不能以之見客行禮。我國出土的殷商陶俑的石人,皆穿袍服,可見距今4000多年前的虞舜時代或已有之。古人的禮服,原則上要分為上下兩截,即使是"通裁"的長袍,也是采上衣和下裳連縫而成的,而且攔腰須有束帶。這條腰帶後來於袍衫由常服演變為禮服或官服時,就日益考究起來,用金鑲玉嵌。京劇《法門寺》劉瑾念白中有"腰橫玉帶紫蟒袍",好有威風氣魄。腰帶成了做官的標誌。袍在我國,男女通用,本屬古已有之。不過自清入關,明末遺民堅持"男降女不降",漢人婦女偏不願效"旗下人"之穿長袍,多著衫裙,以示反抗,並特稱旗人女袍為"旗袍"。民國以後,五旗共和,"旗袍"亦被製定為婦女禮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