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聆風的身份半夏自然不會忘記,可她似乎確實犯了一個錯,那便是尊卑不分。在這個封建的等級社會,她不過一介平民,麵對一位王爺,那隻有卑躬屈膝的份。可她不止沒有絲毫卑微,反而還在衛聆風麵前始終以一種平等甚至於盛氣淩人的態度對待。她是傻子嗎?當然不是,那何以要在衛聆風麵前撞槍口呢,是要引起衛聆風的注意嗎?也不是,而是自然而然地,在她的意識當中,似乎沒有這個時代所謂的尊卑這個概念,更沒有夾著尾巴做人的道理。衛聆風是王爺如何,即便是皇帝又能如何,在她眼中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在她眼中沒有差別,可在別人眼中差別大了,譬如此刻的衛聆風。見過囂張跋扈的女子,可從未見過像沈淩這般跋扈的女子。
遙想四月初六那日,可謂是衛聆風終身難忘的日子。好厲害的女子,好毒辣的陰招,想他千防萬防,早就察覺她接近他是有所圖謀,還是栽倒了她的手上,不止栽倒在她的手上,足足在床上躺了半月才下床。李聖手號稱妙手回春,麵對任何奇毒,都是輕鬆解決,可為了解去他身上的毒,愣是花了五六日的功夫。毒雖解去,可並未徹底根除,光是恢複就光了十日的功夫。
而那個給他下毒的女子,就像從世間消失一般,再也沒了任何蹤跡。若不是她口口聲說是沈柔的妹妹,是沈萬文的女兒,要想查到她的身份,還真不是一件易事。沈家對她似乎忌諱莫深,不願多提一個字,還是從那些下人的嘴中得知她的名字叫沈淩,且確乎是沈萬文的親生女兒。
半夏雖不知衛聆風在深思些什麼,但見他一直處於遊離狀態,再次提醒了一句,“要殺要刮,等我起身可以麼?大哥,地上涼!”
這一聲,將衛聆風思緒瞬間拉回,低頭朝著半夏看了一眼,隨即緩緩伸出了手。
半夏將手搭了過去,嘴裏小聲道:“你說你一個男人,幹嘛這麼磨嘰呢,給你機會讓你和女子親近,你還不情不願,嫌委屈你麼?我知曉,你身邊是美女如雲,可多掌握一些撩妹的伎倆,總歸不會是壞事吧?”
“你究竟在胡言亂語些什麼。”衛聆風說話之際,已將半夏從地上拉了起來。
半夏剛剛站穩,膝蓋突然一軟,身子朝著衛聆風砸去,心中不由得感歎,什麼狗血的偶像劇橋段,這是要將衛聆風給徹底撲倒在地,然後再來個親密接觸,甚至於來個地咚嗎?
可惜的是,事實並非像她想象中一般,她並沒有將衛聆風給撲倒在地,而是被衛聆風一把給推到在了地上。蒼天大地啊,那動作,隻能叫一個迅速,隻能叫一個無情,隻能叫一個決絕。說好的偶像劇橋段呢,說好的意外地咚呢,半夏邊掙紮著起身,邊感慨了一句,“單身狗之所以為單身狗,絕不是沒有理由的。”
衛聆風的年紀,已二十五六,按照正常情形,孩子都應該已經七八歲,可他連個侍妾都未娶,還不能說明問題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