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早戀(1 / 2)

自從一個人住之後,可以很晚的回家,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零花錢,我感覺自由多了。所以屬於年輕人的世界開始了。

第一次認真對待一個男孩的表白,過去也有很多男孩給我塞情書,送零食。我隻是覺得這些行為很幼稚,我覺得沒那個女孩子會喜歡情書這種東西。零食到時還可以,畢竟我這種不怎麼吃飯的人,這個很實用。

他叫陳旭,他給我的感覺就是鄰家男孩的感覺,也不是總穿著白襯衫,就是不管他穿什麼都覺得有陽光照在臉上的感覺。第一次和我說話的時候是問我“下次考試我們坐同桌吧!我英語好,你數學好,互補。”我覺得有道理,就同意了。然後順理成章地做了同桌。

我們倆談戀愛也是這個理由,還有一個就是自從做了同桌之後我的零食和早飯都能吃上,再也不用吃章由的饅頭包子了。

拒絕章由的時候特過癮,我覺得討厭一個人就不需要顧及他的感受了。我說我現在不需要包子和饅頭了,他問我你是不是已經學會做飯了,我說那倒不必,談個戀愛這些就都不是問題了。他的眼神突然昏暗下來,當時我還以為他是不是在包子饅頭裏加了什麼慢性毒藥,覺得自己送不了就事情敗露了。

之後的他就像人間蒸發一樣,一牆之隔居然還是感覺不到他的存在。就算是上學也碰不見了。

我發現談戀愛之後真的不一樣,這個世界上還真有那種你想吃一個蛋糕他會翹課翻牆去買給你,你一說冷他會立馬把衣服皮到你身上。

“和你在一起之後英語好像並沒有變得更好”。

“哈哈,我的數學有進步哦”。

“那就是我的問題了”。

“放心,有我在差不到哪裏去”。

“我本來也不差好嗎!”我的成績確實不差!

上體育課的時候我會坐在一邊看他打,他經常會笑著說你能不能像某某某一樣,男朋友打籃球的時候可以及時遞上一瓶水。我說那我的一瓶水豈不是太廉價了,你隨便就能得到了。他聽到也隻是白一下眼。

我還是照樣走讀,陳旭住校,每次放學因為學校不允許住校生非假日出校,所以他經常翻牆送我到公交站,然後晚自習前到班裏。我開始覺得不太好,要是被抓住豈不是會記過,影響他上大學。他總說怎麼會。他就是將所有事的都看的雲淡風輕。

天氣漸漸變冷,冬天來了,家裏越來越冷,我經常晚上回去才生火。爸媽還是不和我聯係,但是生活費卻從來沒有斷過。在他們眼裏,撫養我隻是一種義務。我覺得他們離婚之後對我最大的好處就是生活費會拿兩份,媽媽會給的少一點,但兩人加起來都夠我每天吃一頓火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