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2 / 2)

回家的路上,我認識了一個人!也許不能算作是認識,那不過是以前我們倆個去餐館吃飯時認識的一個服務生,隻是許久沒見了。

她見我沒有工作,便把我叫到了她那去,說幫找個工作!

她住的房子比我的以前住的好多了,三房一廳一廚兩衛,每間房屋內都吊著有不少的風鈴,獨立的陽台,北麵向湖。陽台邊上放著有一隻大烏龜,她說是花兩百塊從海邊買回來的!屋內有不少的盆栽。

我問她一個人幹嘛住這麼大的房子?她說這是和兩個朋友合租的,那間空著的本來是等下一個人來租的。說我來了,就先讓我住著!對於這樣的回答,我想對於這樣的一個我來說應是感到高興的。

找工作的時候,雖然我想遮掩一些東西,但守門的保安還是說一眼就看出了我是吸毒的,而且好些字也不會寫!看樣子,手還像是有點毛病的。

聽人說到手,那就像是再次說到了我心底的痛處一樣!那是件不光彩的事,那是就在不久前入室偷盜,被人發現後,打架從窗戶上跳下來摔的,當時就把手膀子的骨頭摔粉碎了!我忍痛一個人去了醫院。

醫生說本來是要住二十天院,但我身上本來錢就緊巴,哪夠?所以夾好鋼板!在醫院住了一天,我就走了。也就是第二天,我便是去外省看你了。

我不敢回家,因為自從和你分開以後,我在街上甚至怕遇見一個熟人!

那段時間,我知道我臉上很髒,但我卻沒管!因為我覺得有它做著掩護,好多的人都避開了我,他們怕自己的衣服沾上我的衣服。

雖然有聽著我說的這些,她有些吃驚但嘴裏卻又說著沒事!那些都是可以改的,我說不大可能了。

說來,你也是不會信!我雖然隻住了十來天,本來去她那住,心裏就是感動得很了。去了之後,才發現她的那另外兩個室友對我卻還是非常的照顧,雖然兩個都是二十二歲的小姑娘但卻比我之前所見的任何人都要懂事得多!那兩個人因為要上班所以平時,我是很少見到她倆的。

倒是她,自從我去了之後就沒見她去上過班!她自從知道我不會寫字後,便一直教我寫字、認字,盡管我現在寫的字也像迷宮一樣但我卻覺比以前好多了。

“我來這麼久了,她幫了我這多忙,都還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做什麼的,”我偷偷的問另外兩人,問她是幹什麼的?為什麼不去上班!結果那兩個人的回答卻讓我大吃一驚。

“我們家幕幕可是個大作家呢,能跟她住一個屋子下,可算你走運了!”

“大作家是什麼?”

“你不知道!寫書的啊,書店都有她的書呢。”

“是,是,是,去年她的書還銷往國外了呢”“哎,我跟你說,你走的時候可得要她一個簽名才走,不然可冤枉了這麼些天了。”

我第一次知道了,作家這樣一個詞!原來有人可以為了理想而廢寢忘食、可以有時一天隻睡四小時、可以天不亮就從西河跑到南河、還可以在公園一坐就是一天、一個外表看似文文靜靜的女的居然可以去練截拳道、打太極。而我的人生中卻似沒有過這樣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