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三藩市,正是微風拂麵,萬裏無雲,溫度適宜的好天氣。
在酒店裏聽著傑克遜樂隊的磁帶,伯特有想要搭順風車的念頭。
不過很快他就打消了這個衝動的想法。
對音樂他沒什麼造詣,更別說是英文歌了。
上輩子聽得倒是不少,但都是聽個旋律,想要複製經典歌曲根本不可能。
倒是做文抄公的話,這個還有些可能。
饑餓遊戲,權遊,行屍走肉,絕命毒師,紙牌屋,還有經久不衰的,人人得以朗朗上口的老友記。
這部引發無數人1234567刷的劇,絕對是大多數人對美利堅認知的開端。
甚至在某一時期,但凡初學英語想要初步了解美利堅文化和俚語時,被人推薦的第一部劇,必定是老友記。
做個知名作家,編輯。
好像對他的計劃並沒有什麼影響,還會給人一種有文化、內涵的印象,‘是個好主意。’
找到事情可做的伯特,決定像惡臭青年陋習告別。
首先,從常識自律開始。
“讓生活充實起來,才是青年該有的樣子。”伯特對自己說道。
不再找借口拖延,當即伯特起身找來紙筆,坐在桌前準備開始今天的創作。
權力的遊戲,在台頭寫下這個名字,伯特內心澎湃的奮筆書寫。
不過,想法與現實總是格格不入。
寫作比他想象的要難得多,詞窮是伯特最常遇到的問題。
明明權遊的人物、劇情和畫麵,在他的腦海裏來回翻滾。
但當伯特想要把畫麵轉變為文字時,就開始顯得蒼白無力。
苦思冥想,伯特最終還是選擇開啟‘燒腦’模式。
詞庫不夠,開掛來湊。
進入‘狂想者’的刹那,伯特的大腦每0.1秒都在跳動成百上千的想法。
埋頭揮筆,40分鍾後他才停歇下來。
“呼……”長舒一口氣,鬆開手中的筆,伯特隻覺的腦仁都在刺痛,兩側的太陽穴更是隱隱跳動抽搐著。
這是使用狂想者的後遺症,效果同樣顯著。
此時他麵前的桌子上鋪滿寫好的書稿,總數大約有3萬字。
這是一個極其恐怖的數字,要是被其它作家發現的話,他們一定會把伯特當做怪物來對待。
幸運的是,酒店的房間裏隻有他一個人。
揉了揉發脹跳動的太陽穴,伯特把墨跡幹掉的手稿整理好,裝進自己的行李箱內。
“啊……”舒服的伸了個懶腰,他打算去酒店健身房活動身體,結束後再去遊泳放鬆。
每天堅持創作,健身和遊泳,看1小時書是伯特為自己製定的新目標。
享受生活,指的可不是整天瞎混、肆意妄為,每天和美女、酒精或麻麵為伴。
那不是享受,而是廢人的日常自我淘汰。
愛的鼓勵這種事,偶爾發泄體內積鬱的荷爾蒙就好了。
把幹淨的毛巾掛在鼻子上,伯特打開房門,正好看到站在門口抬手準備敲門的瑞奇。
“怎麼回來了?”伯特非常詫異。
按照他的理解,瑞奇這會應該正帶著對方前往酒店,接下來的事鬆弛有度且不可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