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5月4日 第一章 國內
1654年康熙皇帝在景仁宮中誕生
愛新覺羅。玄燁,清朝第二代皇帝。順治十一年(1654年)生於景仁宮,為表世祖順治帝第三子。順治十八年(1661年)即位,時年八歲,由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鼇拜四大臣共輔政,年號康熙。康熙六年(1667年)親政。八年,年僅十六歲的康熙暗結內大臣索額圖等人智捕鼇拜,奪回大權。親政後,宣布永停圈地,準許壯丁"出旗為民",又獎勵墾荒,益錢免糧,任用靳輔,陳潢治理黃河,規定"額外添丁,永不加賦";設立南書房掌票擬諭旨,加強皇權;又平定平西王吳三桂、平南王尚可喜之子尚之信,靖南王耿繼茂之子耿精忠長達八的三藩之亂,派兵攻入台灣;平定準噶爾部噶爾丹叛亂,鞏固了國家統一;又巡行東北,兩次發起雅克薩反擊戰,沉重打擊沙俄勢力侵略,派索額圖、佟國綱赴尼布楚與沙俄談判邊境問題,行前確定黑龍江流域的廣大領土"皆我所屬之地,不可棄之於俄羅斯"的原則,簽定《尼布楚條約》,劃定中俄東段邊界,使多民族國家的統一得到鞏固發展。他一生苦研儒學,表倡程朱理學、開博學鴻儒科,設館纂修《明史》,編纂《古今圖書集成》、《全唐詩》、《佩文韻府》、《康熙字典》等。同時,屢興文字獄,殘酷鎮壓反清思想。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死於暢春園,葬於清東陵之景陵。享年六十九歲,在位六十一年,廟號清聖祖。
康熙皇帝在清朝十二帝(包括入關前的清太祖努爾哈赤與清太宗皇太極)中子女最多,子35人、女20人,共計55人。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
在北京爆發的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偉大政治運動和新文化運動,揭開了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序幕。"五·四"運動是在俄國十月革命和世界革命潮流影響下爆發的。它的直接導火線是1919年1月"巴黎和會"上中國外交的失敗。5月4日,北京大學等十幾所專科以上學校的學生集會遊行示威,抗議巴黎和會承認日本接管德國侵占我國山東時的各種特權,要求懲辦當時著名的親日派賣國賊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北京軍閥政府竟然出動軍警鎮壓,逮捕了32個學生。這場運動很快擴大到全國,發展成為有廣大無產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參加的極其廣泛的革命運動。北京軍閥政府被迫釋放被捕的學生,並且撤銷了曹汝霖等3個賣國賊的職務,最後被迫拒絕在"巴黎和約"上簽字。"五·四"反帝反封建愛國運動獲得了重大勝利。為了紀念偉大的"五·四"運動,1936年定5月4日為"五·四"青年節。
五四運動是中國人民進行的徹底的不妥協的反帝反封建的偉大運動。
1917年11月7日,俄國的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在列寧和布爾什維克黨的領導下,用暴力推翻了資產階級的反動統治,在世界上第一個建立起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十月革命的勝利,使中國人民看到了爭取中華民族解放的新希望,同時也受到了極大的鼓舞,激發了中國人民為爭取民族解放而鬥爭的熱情。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為了處理戰後世界問題,1919年1月,戰勝國在巴黎召開所謂和平會議,中國出席了這次會議,並向會議提出三項要求:1、取消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特權;2、取消日本同袁世凱政府簽訂的《二十一條》不平等條約;3、歸還大戰期間被日本搶去的德國在山東侵占的各種權利。中國人民對和會曾抱有希望和幻想,以為"公理"可以戰勝"強權",中國的要求可能會得到滿足。但是,巴黎和會在英、法、美等國操縱下,對前兩項要求根本不予討論,說什麼不在和會的討論範圍之內,關於第三項要求,日本態度蠻橫,以北京政府在1917年9月曾以換文的形式表示"欣然同意"為理由拒絕歸還。和會竟然同意日本的要求,把轉讓山東權利給日本寫入對德和約中。
而且北洋軍閥政府竟然準備在"和約"上簽字。幻想破滅了,"什麼公理,什麼永久和平,都成了一文不值的空話"。於是,長久以來蘊藏在人民心裏的怒火就像火山一樣爆發出來了。
5月4日下午,北京的十三所大中學校的學生3000多人,在天安門前集會,抗議帝國主義的侵略和軍閥政府的賣國。他們發表宣言,散發傳單,高呼"外爭國權,內懲國賊"、"誓死收回青島"、"拒絕和約簽字"等口號,反對巴黎和約,要求懲辦賣國賊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並舉行了遊行。遊行隊伍先到東交民巷外國使館抗議,但剛走到西口就被軍警阻止不許通過。憤怒的學生於是決定找賣國賊曹汝霖算帳。他們經富貴街、東戶部街、東三座門大街跨過禦河橋,順東長安街穿過東單牌樓,經米市大街、石大人胡同(今外交部街)來到趙家樓曹汝霖住宅。曹宅大門緊閉,幾名學生從臨街的窗洞跳進去打開大門,學生一擁而入。曹汝霖躲藏起來,憤怒的學生放火燒了趙家樓,痛打了從曹家跑出來的章宗祥。學生們的愛國行動,遭到了軍閥政府的鎮壓,當場逮捕學生30多人。第二天,北京全市學生總罷課,表示強烈抗議,並通電全國。第三天,北京中等以上學校成立學生聯合會,呼籲全國人民起來鬥爭。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在反動政府的壓力下宣布辭職。李大釗等代表教職員,積極設法營救被捕學生,要求挽留蔡校長,向反動政府當局進行了鬥爭。7日,天津學生舉行遊行示威。同日,濟南中等以上學校學生也舉行了遊行示威。26日,上海學生舉行罷課。與此同時,武漢、長沙、廣州等城市的學生也都紛紛起來。具有初步共產主義思想的知識分子李大釗、陳獨秀、毛澤東、周恩來等,分別在北京、長沙、天津指導了這場偉大的反帝愛國運動。北京學生點燃起的愛國火焰,迅速地燃遍了全國各大、中城市。
6月3日以後,愛國運動進入一個新的階段,中國的無產階級參加了鬥爭。上海工人首先起來罷工,接著商人罷市。唐山、長辛店、九江等地工人也舉行罷工和示威遊行。
從此,愛國運動突破知識分子的範圍,發展成為無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共同參加的統一戰線的革命運動。愛國運動的中心也由北京轉移上海,無產階級成為運動的主力,顯示了偉大的力量。
聲勢浩大的群眾愛國運動,很快擴展到全國20多個省,100多個城市。在廣大群眾,特別是無產階級的強大壓力下,6月10日,北洋軍閥政府終於被迫釋放了被捕學生,罷免了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三個賣國賊的職務。6月28日,出席巴黎和會的中國代表,在國內輿論的壓力和旅法華工、學生的包圍下,沒有出席會議,拒絕在對德和約上簽字。
至此,五四運動所提出的直接政治鬥爭目標基本上實現了。
五四運動是一個廣大群眾參加的愛國政治運動。在這個運動中,無產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逐步聯合起來,組成了一個革命陣營。十月革命後湧現出的大批具有初步共產主義思想的知識分子,是五四運動的發起者,鼓動者和組織者。數十萬具有高度愛國熱情的青年學生,充當了愛國運動的先鋒。覺悟了的中國無產階級,第一次作為獨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政治舞台,顯示了無比強大的威力,成為爭取這次鬥爭勝利的決定性力量。這一切表明,五四運動較之辛亥革命具有更加廣泛的群眾基礎,是徹底地不妥協地反對帝國主義和反對封建主義的革命。它標誌著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即由舊民主主義革命階段發展到新民主主義革命階段。因此,五四運動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開端。
五四運動不僅是一個徹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愛國運動,同時也是一個徹底地反帝反封建的思想運動。五四運動促進了馬列主義在中國的傳播,在思想上和組織上為中國共產黨的建立作了準備。
附錄:這是毛澤東為延安出版的中共中央機關報《解放》寫的紀念五四運動二十周年的文章。
二十年前的五四運動,表現中國反帝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已經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五四運動的成為文化革新運動,不過是中國反帝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一種表現形式。由於那個時期新的社會力量的生長和發展,使中國反帝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出現一個壯大了的陣營,這就是中國的工人階級、學生群眾和新興的民族資產階級所組成的陣營。而在"五四"時期,英勇地出現於運動先頭的則有數十萬的學生。這是五四運動比較辛亥革命進了一步的地方。
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過程,如果要從它的準備時期說起的話,那它就已經過了鴉片戰爭⑵、太平天國戰爭⑶、甲午中日戰爭⑷、戊戌維新⑸、義和團運動⑹、辛亥革命⑺、五四運動、北伐戰爭、土地革命戰爭等好幾個發展階段。今天的抗日戰爭是其發展的又一個新的階段,也是最偉大、最生動、最活躍的一個階段。直至國外帝國主義勢力和國內封建勢力基本上被推翻而建立獨立的民主國家之時,才算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成功。從鴉片戰爭以來,各個革命發展階段各有若幹特點。其中最重要的區別就在於共產黨出現以前及其以後。然而就其全體看來,無一不是帶了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性質。這種民主革命是為了建立一個在中國曆史上所沒有過的社會製度,即民主主義的社會製度,這個社會的前身是封建主義的社會(近百年來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它的後身是社會主義的社會。若問一個共產主義者為什麼要首先為了實現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社會製度而鬥爭,然後再去實現社會主義的社會製度,那答複是:走曆史必由之路。
中國民主革命的完成依靠一定的社會勢力。這種社會勢力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知識分子和進步的資產階級,就是革命的工、農、兵、學、商,而其根本的革命力量是工農,革命的領導階級是工人階級。如果離開了這種根本的革命力量,離開了工人階級的領導,要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是不可能的。在今天,革命的根本敵人是日本帝國主義和漢奸,革命的根本政策是抗日民族統一戰線,這個統一戰線的組織成分是一切抗日的工、農、兵、學、商。抗日戰爭最後勝利的取得,將是在工、農、兵、學、商的統一戰線大大地鞏固和發展的時候。
在中國的民主革命運動中,知識分子是首先覺悟的成分。辛亥革命和五四運動都明顯地表現了這一點,而五四運動時期的知識分子則比辛亥革命時期的知識分子更廣大和更覺悟。然而知識分子如果不和工農民眾相結合,則將一事無成。革命的或不革命的或反革命的知識分子的最後的分界,看其是否願意並且實行和工農民眾相結合。他們的最後分界僅僅在這一點,而不在乎口講什麼三民主義或馬克思主義。真正的革命者必定是願意並且實行和工農民眾相結合的。
五四運動到現在已有了二十個周年,抗日戰爭也快到兩周年了。全國的青年和文化界對於民主革命和抗日戰爭負有大的責任。我希望他們認識中國革命的性質和動力,把自己的工作和工農民眾結合起來,到工農民眾中去,變為工農民眾的宣傳者和組織者。全國民眾奮起之日,就是抗日戰爭勝利之時。全國青年們,努力啊!
1946年"九三"學社正式成立
1944年底,一批愛國憂時的文教、科技界人士在重慶發起組織了民主科學座談會,主張"團結、民主、抗戰到底",以後逐漸演變成為一個學術性的政治團體,定名為"民主科學社"。為紀念抗日戰爭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1945年9月3日即中國人民抗戰勝利紀念日這一天決定將"民主科學社"定名為"九三座談會",同時成立了"九三"學社籌備會。1946年5月4日,"九三"學社成立大會在重慶召開。會議通過了社章、成立宣言、基本主張和對時局主張等文件。號召發揚五·四精神,呼籲為民主與科學的實現而奮鬥。同年10月,"九三"學社中央由重慶遷至北平。"九三"學社密切聯係了一批進步與中間的教授及高級知識分子,擁護共產黨的方針政策,積極參加反對內戰、爭取民主的進步運動。
九三學社是以科學技術界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於社會主義事業的政黨,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與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參政黨。
九三學社的前身是"民主科學座談會"。1944年底,一批進步學者為爭取抗戰勝利和政治民主,繼承和發揚五四運動的反帝愛國與民主科學精神,在重慶組織了"民主科學座談會",討論時局,發表政見。後為紀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戰爭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偉大勝利,改建為九三學社,於1946年5月4日正式成立。
解放戰爭時期,九三學社支持中國共產黨的各項政治主張,與中國共產黨團結合作,積極參加反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民主運動,為爭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而鬥爭。1949年1月,九三學社發表宣言,響應中共中央"五一"號召和毛澤東主席的八項和平主張,擁護召開新政治協商會議。1949年9月,九三學社的代表參加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參與了《共同綱領》的製定、中央人民政府的組成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
新中國建立後,九三學社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作為自己的政治綱領。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參與國家政治生活中重大問題的協商,組織成員參加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運動,為發展科學技術、教育和醫藥衛生等事業作出了積極貢獻,走上了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的道路。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進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和民主政治建設的新的曆史時期。隨著全國工作重點的轉移,九三學社也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為現代化建設服務上來,不斷開拓新局麵。在鄧小平理論指引下,九三學社貫徹"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路線,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積極參加國家大政方針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認真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職責;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充分發揮人才和智力優勢,就實施科教興國、可持續發展戰略,依法治國方略和科技、教育、經濟、文化等重大課題進行調研,向中共中央領導同誌提出了《關於建立長江上遊生態保護和資源開發區的建議》、《大西南連片貧困岩溶地區脫貧與振興經濟建設的建議》和《關於建設好延安革命紀念地》、《建立"農業建設專項基金"》等建議,向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先後提出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生態保護和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實行產業化經營、大力推進中西部農村經濟的發展、環境保護、實施人才戰略、西部大開發、自主技術創新、三農問題等方麵的多項重要建議,受到中共中央和國家有關方麵的重視;麵向社會,積極開展科教服務、支邊扶貧活動,以"九廣"(九三學社四川省委與四川廣元市)、"九臨"(九三學社山西省委與山西臨汾市)和"九通"(九三學社內蒙古區委與內蒙古通遼市)三個科教合作區為重點,為老、少、邊、貧地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多渠道、多層次開展海外聯絡工作,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服務;努力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實踐,為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貢獻力量。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九三學社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等領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九三學社努力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團結帶領廣大成員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奮發有為,開拓創新,與時俱進的精神,把九三學社建設成為適應新世紀要求的參政黨,為實現我國在新世紀的宏偉目標不懈奮鬥。
隨著工作的進展,九三學社組織也有了很大發展。目前除台灣、西藏外,九三學社在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259個市(縣)建立了委員會或籌委會。現有社員8萬4千餘人。九三學社中央主辦的刊物有麵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民主與科學》和在社內發行的《九三中央社訊》,設有學苑出版社、學苑音像出版社。
九三學社中央曆任主席為許德珩、周培源、吳階平。現任主席為韓啟德。
九三學社章程:
(九三學社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02年12月7日通過)
總綱
九三學社是以科學技術界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政黨,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
本社前身為抗日戰爭後期一批進步學者發揚五四運動的反帝愛國精神,以民主、科學為宗旨,在重慶組織的"民主科學座談會"。後為紀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戰爭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偉大勝利,改建為"九三學社"。舊政協國共和談期間,本社支持中國共產黨的主張,反對內戰,反對獨裁,嚴正聲明不承認偽"國民大會",同共產黨一道進行鬥爭。解放戰爭期間,本社讚成中國共產黨的各項主張,與中國共產黨團結合作,積極參加反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民主運動,為爭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而鬥爭。隨後,本社響應共產黨召開新政協,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號召,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參加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為建立新中國作出了積極貢獻。新中國成立後,本社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作為自己的政治綱領。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參與國家政治生活中重大問題的協商,組織成員參加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運動,為發展科學技術、教育和醫藥衛生等事業作出了積極貢獻,走上了為社會主義服務的道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引下,本社進一步明確了性質、地位和作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認真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半個多世紀以來,本社弘揚民主與科學的精神,形成了堅持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堅持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堅持自我教育、不斷進步的優良傳統。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是在中國長期革命和建設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是適合我國國情的一項基本政治製度。本社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貫徹執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製定執行,履行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職能,維護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和政治、社會穩定,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發展。
鄧小平理論是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本社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履行參政黨職能,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
本社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準則,並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享有憲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範圍內的政治自由、組織獨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我國現在處於並將長時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家的根本任務是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進入新世紀後,本社的基本任務是:堅定不移地貫徹"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路線,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團結全體社員和所聯係的知識分子,為實現新世紀新階段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局麵的奮鬥目標,為實現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的新世紀三大任務貢獻力量。
曆史的發展賦予民主與科學精神新的時代內涵。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的曆史時期,弘揚民主與科學精神,要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把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推進社會主義民主與法製建設,做出不懈努力;要貫徹"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積極發揮我社科技人才比較集中的特點和優勢,充分調動廣大社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努力弘揚科學精神,倡導科學方法,崇尚高尚的學術道德和職業道德,為推進科技創新、促進科技進步、培育科技人才、發展先進文化、普及科學知識,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為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製度,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發展社會生產力,增強綜合國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斷做出貢獻。
本社積極開展海外聯絡工作,促進祖國統一。
本社努力促進與各國人民的友好往來和國際交流,維護世界和平。
本社積極反映社員的意見和建議,維護社員的合法權益。
加強自身建設是本社堅持正確政治方向,鞏固和發展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關係,更好地發揮參政黨作用的關鍵。自身建設要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堅定不移地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不斷提高參政議政、民主監督水平,使我社能夠經受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團結帶領廣大成員及所聯係群眾在多黨合作道路上不斷前進,成為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自身建設要繼承、發揚我社優良傳統,把握堅持共產黨的領導與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原則,體現政治聯盟的特點,保持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要把思想建設放在首要地位,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學習本社的曆史、章程及優良傳統,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不斷提高成員的政治素質;要加強組織建設,堅持民主集中製,切實做好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機關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增強社的活力和凝聚力;要加強製度建設,建立健全參政黨工作機製,使各項工作走上製度化、規範化軌道,以肩負起曆史賦予的光榮使命。
第一章社員
第一條從事科學、技術工作以及高等教育、醫藥衛生等方麵的高、中級知識分子,讚成並願意遵守本社章程,可申請加入本社。
第二條發展社員,按組織發展程序,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社員二人介紹,社組織經過聯係培養、認真考察後,由申請人向社組織遞交入社申請書,填寫入社登記表,經基層組織討論通過,報省轄市以上地方組織批準,層報社中央備案。
社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必要時可直接吸收社員。
第三條社員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社章,執行社的決議,參加基層組織生活和社的活動,繳納社費。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維護安定團結,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繼承和發揚本社優良傳統。
(四)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提高政治思想水平,遵守職業道德,鑽研業務,做好本職工作,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第四條社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社內組織的關於國家大事和有關工作的討論,反映意見,提出建議。
(三)對社的工作和社的各級領導機構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在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要求社的組織給以關心和幫助。
第五條社員在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祖國統一事業和社的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者,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六條社員違反社章,按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社的紀律處分為:警告、嚴重警告(同時撤銷社內職務)、留社察看(留社察看期最長不超過兩年)、開除社籍。
對社員的紀律處分,須經所在基層組織討論通過,報上一級地方組織批準。對各級委員會委員的紀律處分,須經同級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報上一級組織批準。開除社籍,須經社中央批準。
社員對處分不服,可以向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第七條社員有退社的自由。社員要求退社須由本人提出書麵申請,經所在基層組織討論通過,報上一級地方組織終止其社籍,層報社中央備案。
第八條社員無正當理由,一年不參加社的活動,不繳納社費,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經所在基層組織討論通過,層報省級地方組織批準,可終止其社籍,並報社中央備案。
第九條社員工作地點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轉移組織關係的手續。
第二章組織製度
第十條本社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製。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社服從中央。
第十一條本社的組織係統是:中央組織,省級(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轄市級、縣級市地方組織及基層組織(直屬小組、支社和基層委員會)。在社內實行分級領導,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社員的意見,下級組織要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組織的決議和決定,按有關規定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彙報工作。
第十二條本社各級組織的領導機構,是各級社員大會或代表大會及其選舉產生的各級委員會。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重大問題需經集體討論才能做出決定。
各級委員會對同級社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負責,並受其監督。
根據工作需要和社中央的規定,按組織程序,上級組織可對下級組織的領導機構成員進行屆中調整。
第十三條經社的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或其常務委員會會議決定,可召開代表會議或全體委員擴大會議,討論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
第十四條本社發展組織堅持"以大、中城市為主,以科學技術界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的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堅持在工作中發展、發展為了工作的原則,注重政治素質,發展與鞏固相結合,有計劃地穩步發展的基本方針和組織發展的工作程序。
第十五條社的中央和地方組織的機關,是組織、推動社的各項工作的樞紐,具有服務、參謀、聯絡和協調的功能,要根據工作需要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合理設置機構,完善部門職責,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加強對幹部的管理,健全機關工作機製和各項工作製度。
第十六條社的組織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統一祖國事業及其他社務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者,由上級組織給予表揚、獎勵。
第十七條社的組織違反社章,損害社的聲譽和人民利益時,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檢查、改組領導機構的處分。對社組織的處分,須由上一級組織提出意見,層報社中央批準。
第三章中央組織
第十八條社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
全國代表大會的規模及代表產生辦法,由中央常務委員會決定。代表大會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
第十九條社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討論並決定本社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他重大事項;
(二)聽取和審議中央委員會的報告;
(三)修改社的章程;
(四)選舉中央委員會。
第二十條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如全國代表大會提前或延期舉行,其任期相應改變。
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常務委員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二十一條中央委員會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全社工作,其職權是:
(一)執行全國代表大會決議;
(二)聽取和審議中央常務委員會的報告;
(三)討論並決定本社的重大問題;
(四)選舉中央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組成中央常務委員會;
(五)決定召開全國代表大會。
第二十二條中央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幹人,他們同時是中央常務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
第二十三條中央常務委員會的任期與同屆中央委員會相同,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領導全社工作。中央常務委員會會議由主席會議召集並主持,原則上應每季度舉行一次。中央常務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組織實施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決議和決定;
(二)召集並主持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
(三)討論並決定本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討論並決定社中央工作機構的設置及秘書長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
第二十四條中央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組成中央主席會議,在中央常務委員會會議閉會期間,主持中央工作。
中央委員會主席、專職副主席組成主席辦公會議,研究、決定需要及時處理的重要問題。
中央主席會議和主席辦公會議均由中央委員會主席或由中央委員會主席委托一位副主席召集並主持。
第二十五條每屆中央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在下屆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社的日常工作,直到下屆中央委員會產生新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為止。
第四章地方組織
第二十六條本社地方組織分省(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包括省轄市、自治州、直轄市的區)和縣級市三級。一般不在縣建立地方組織。
社的各級地方組織的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同級委員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
地方組織代表大會的規模及代表產生辦法,由地方常務委員會決定,不設常務委員會的地方組織由主委會議決定。代表大會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
第二十七條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貫徹、執行社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和上級組織的決議和決定;
(二)聽取和審議同級委員會的報告;
(三)討論、決定同級委員會的工作;
(四)選舉同級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委員會由同級社員大會或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候選人提名應充分發揚民主,認真醞釀協商,並報請上級組織審批。
地方組織的委員會因故不能選舉產生時,由上級組織指定適當人選組成臨時領導機構。
籌建地方組織,其領導成員由上級組織指定。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委員會在同級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地區社的工作,其職權是:
(一)貫徹、執行上級組織和同級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定期向上級組織報告工作;
(二)聽取和審議同級常務委員會的報告;
(三)討論、決定本地區重大社務;
(四)選舉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常務委員、組成同級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條地方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同時是該地方常務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地方常務委員會在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地方委員會職權,領導本地區社的工作,討論決定社地方組織工作機構的設置及秘書長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
第三十一條地方各級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幹人,並組成主委會議,主持社的地方工作。
第三十二條地方各級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如同級代表大會提前或延期舉行時,其任期相應改變。地方常務委員會和地方領導人,在下屆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社的日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務委員會和地方領導人產生為止。
第五章基層組織
第三十三條本社基層組織有:直屬小組、支社和基層委員會。基層組織的領導成員每屆任期三至五年。
在同一單位、係統或地區有社員三人以上,可建立社的直屬小組;有社員七人以上,可建立支社;在社員人數較多的單位、係統或省轄市的區,有三個支社以上時,可設立基層委員會。
第三十四條直屬小組設組長一人,必要時可設副組長一人;支社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和委員若幹人;均由民主選舉產生。
第三十五條基層組織是社的工作的重要基礎,其主要任務是;
(一)根據上級組織的決議和指示精神,結合本單位、本係統、本地區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
(二)組織社員結合實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有關方針、政策以及社章、社史,弘揚我社的優良傳統,提高社員的素質;
(三)努力發揮我社組織的特點和優勢,在推動社員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注重調查研究,圍繞國家大政方針、社會重大問題開展議政活動,並按社的組織係統反映意見、建議;
(四)關心社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五)聯係群眾,協調關係,加強團結,過好組織生活;
(六)發展社員,收繳社費。
第六章社的幹部
第三十六條本社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幹部,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
健全培養選拔幹部製度,重視教育、培訓、選拔和考察幹部,不拘一格地選拔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以及社務工作中實績突出的、社員信任的優秀幹部。
第三十七條社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模範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條所規定的社員的各項義務,並且要具備以下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理論政策水平,努力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二)熱愛社組織,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和領導水平。
(三)清正廉潔,謙虛謹慎,聯係群眾,有開拓進取和奉獻精神。
(四)堅持民主集中製,顧大局,識大體,作風民主,公道正派,善於團結同誌一道工作。
第三十八條社的中央和地方組織的各級領導幹部實行任期製,對同一職務任期一般不超過兩屆。
第三十九條建立對社的各級領導幹部的考核和評議製度,健全社內自我約束和自我監督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