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帝師敕議內外官製 軍師奏設文武科目(1 / 3)

第三十七章 帝師敕議內外官製 軍師奏設文武科目

建文五年秋八月,月君承製,頒敕諭一道曰:"今者行宮已建,訪迎聖主複位有日。諸文武皆景附雲從,若不拜爵,何以對越天顏?獨是本朝官製太繁,銓法太疏,是懸缺以待人,非因材而授官。雖有知者不能盡其長,愚者亦可自掩其短。建文皇帝曾委方孝孺考較周官之法,惜乎逆變,未告厥成。茲爾兩軍師呂律、高鹹寧,可會同在廷諸臣,斟酌損益,毋乖於古,適協於今,奏請鑒定。凡屬耆舊文武,鹹授新爵,庶幾周雖舊邦,其命維新之義。其速欽遵施行。"發下軍師府,呂律即會同高鹹寧,並諸臣集議。師貞謂鹹寧道:"設官與取士,二者相須而並行。若官製更張,科目仍舊,必有扞格而不能相通者。"

諸臣皆以為然。兩軍師遂草成兩冊二疏,以示諸臣僚。《設官疏》曰:臣等竊聞軒轅立四相,重華任五人,而有一道同風之盛。

商湯以伊虺為阿衡,周武以旦奭為師保,熙熙皞皞,後世莫有媲其隆者。何也?賢者在位,能者在職,不肖者不得幸進也。

自後世任法而不任人,無論智、愚、賢、不肖,皆囿於法之內,而不能超乎法之外。於是巧佞者得因法以進,正直者每與法相抗而去位。是法者,小人之利,君子之害也。夫秦繆,西戎之霸主耳,得百裏奚於牛口之下而以為相;苻堅,氐部之雄酋也,得王猛於捫虱之間而任之以國。豈夷狄之有君,不知諸夏之亡耶?故苟得真賢,則起於草茅市井,登之清廟明堂,斯之謂用人。君用一相而得當,則相之委任百工,亦莫不當。此豈區區焉積算微勞,使之循階趨級者哉!故周官之製,止於三百六十,而庶事畢舉,猶患其官之多。迨漢、唐設官以千數,宋、元以萬數,而事猶叢脞,日見其官之少,其故可思已。董子雲:"道者,萬世無弊。賢者之為人國也,治之以道。"道為百法之宗,又何法之可加哉!曼倩有雲:"上下和同,雖有賢者,無所立其功。"是則法之謂耳!雖然,今距唐虞三代已數千百年,又豈能專任人而不任法乎?臣與鹹寧等準古酌今,擬定官製。在廷不過周官之數,在外則就本朝之製,減去三中之一。夫十羊九牧,其首必墳;一楫數工,其舟必覆。才大可任,則綱舉而目張;才不可任,則棼絲而控卷。故宮之多寡,與國家之理亂相關,又豈可作法於奢哉?伏請睿裁雲雲。

一、三公:太師,太傅,太保。

是為元相。主坐而論道,參讚化育,燮理陰陽。

一、三孤:少師,少傅,少保。

是為亞相。主平章軍國,綏懷夷夏,不與庶事。

一、黃門尚書,侍郎,主察閱章奏,批可駁否。

通政,通議,下設知奏廳。

一、都給諫,給事中。主封閱詔敕,獻可替否。

一、紫薇省大學士,左右學士。主侍天子經筵,以備顧問。

侍讀學士。主侍東宮經筵。

侍講學士。主侍東宮經筵。

纂修學士。主起居注,並修國史。

撰文學士。主撰誥敕文章、詩賦。

典籍庶士。主校閱經史冊籍。

一、大塚宰。掌邦治。

少塚宰。主銓衡。

鈞曹,銓曹。

大宗伯。掌邦禮。

少宗伯。主樂。

禮曹,樂曹。

大司徒。掌邦教。

少司徒,主財賦。

戶曹,帑曹。

大司馬。掌邦政。

少司馬。主軍旅。

飭曹,餉曹。

大司寇。掌邦禁。

少司寇。主刑。

矜曹,決曹。

大司空。掌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