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牧人打法官(1 / 1)

第三十八章 牧人打法官

有一回,一群牧人撿到了一個銀蛋。他們歡天喜地,決定舉行一次宴會,因為這些貧苦的牧人早就沒吃飽過一頓飯。

他們來到鄰近的一戶富豪家,拿銀蛋換了一頭又大又肥的豬。牧人們把豬宰好煮熟,準備開吃了,突然想起肉裏沒放鹽。

怎麼辦?派誰去取鹽?誰也不願去,都怕別人把自己的那一份吃了。

好吧!牧人們動了腦筋,決定用篩籮遮住肉,大夥一塊去取鹽。

他們走呀走,突然碰上兩名士兵。牧人們十分擔心:煮熟的肉萬一被士兵發現,他們會吃掉的。於是,他們請求士兵行行好--不要動他們的豬肉。

但是誰都知道,士兵這種人最樂於沾別人的光--他們聽說有好東西就不走了。他們終於找到了豬肉,並吃個精光。這兩個士兵為了捉弄這些可憐的人,把吃剩的骨頭收集在一起放在篩籮底下。

牧人們回來了,帶來了鹽。真見鬼,豬肉不見了!隻有一些豬骨頭堆放在篩籮底下,骨頭上爬滿蒼蠅。

"可以肯定,是蒼蠅吃了我們的豬肉!"牧人們說。

他們返身去法官那告蒼蠅的狀。來到法庭,他們詳細的把一切向法官作了陳述,包括那兩個士兵..法官聽後,作出如下判決:牧人們無論在什麼地方見到蒼蠅,就可以立即把它打死!於是,牧人中年長的一個跳了過去,朝法官頭上痛打了一頓,打得法官立即從自己的席位上倒了下來。

這些牧人被帶到另一個法庭,另一個法官審問牧人中那個年長的人,為何痛打法官?這個年長的牧人申辯:他並不是打法官,而是打法官頭上的那隻蒼蠅。這個判決是法官自己作的,應自己帶頭執行。

還有什麼可說呢?法官隻好釋放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