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傑克·倫敦(1 / 2)

第20章 傑克·倫敦

以三個月時間完成高中學業,於十八年間寫了五十一部作品的人。

四十幾年前,一個沒有住處的流浪漢偷偷搭上貨運列車,來到紐約州市布法羅市。為了填飽肚子,隻好沿戶乞討,結果沒幾天就因流浪罪而被警方逮捕,被判三十天的重役刑。三十天期間,隻有麵包和水可以裹腹,而且還要做敲石頭的勞役。

但自此六年後,這個曾以乞食為生的流浪漢,竟成為美國西海岸最具聲望的人,他不但是加州社交界的名人;在作家、評論家及報社、雜誌總編輯之間,也因這顆文壇巨星的出現而引起大騷動。

他十九歲時才好不容易地進入高中就讀,但僅四十歲之齡就告別人間,在如此短促的生涯裏,他一共完成五十一部作品。

他就是名著"野性的呼喚"的作者傑克·倫敦。

這部小說完成於一九○三年,隨著發表的同時,他一夕之間就聲名大噪。這部作品雖為他帶來極大名氣,但在金錢方麵卻所獲不多,因它而獲得數百萬元利益的隻有出版社及好萊塢的電影公司而已--事實上,"野性的呼喚"的版權及電影版權,他僅以兩千元賣斷。

要著述一本書,最需要的就是題材,而擁有豐富的題材正是傑克·倫敦成功的秘訣之一。他的人生固然短暫,但卻累積許多多彩多姿的經驗。他曾當過船員、碼頭工人,也曾走私、挖金礦、到遙遠的北方獵海豹,足跡遍及半個地球,甚至連流浪漢的經驗,也成為他畫中的題材之一。當他漫無目標地遊蕩時,經常都是餓著肚皮,有時候睡在公園的長凳,有時候則在成堆的幹草中過夜,也有在貨車上度夜的經驗;還有幾次幹脆就睡在地上--醒來時才發覺自己竟然躺在水中,甚至還曾經因為太過疲倦,而在貨車的車軸間睡著了。

被關進監獄的次數,僅美國國內就有數百次之多,另外還曾進過墨西哥、中國、日本、朝鮮等國的監獄。

傑克·倫敦在其貧窮痛苦的幼年時代,曾參加舊金山碼頭的不良幫派,幹過不少壞事,而且經常逃學,學校對他而言是相當陌生的。但有一天,他偶然進入市立圖書館,看到"魯賓遜漂流記",立刻就被它吸引了,也無暇顧及饑餓,一口氣就把這本書看完。第二天,他又看到圖書館看其他的書。新世界就這麼突如其來地展現在他的眼前,就像"天方夜譚"的巴格達市一般,是既珍奇又多彩多姿。

從此以後,他開始產生求知欲,不論是名偵探尼克·卡塔·莎士比亞或史賓塞的哲學等,他都一一涉獵。到了十九歲,他下決心不再從事肉體勞動的工作,而要以頭腦維持生活。對流浪生活也萌生厭倦,那種被警察追逐、被鐵路管理員用煤油燈敲頭的日子,實在太無趣了。

他以十九歲之齡加入加州奧克蘭高中就讀,廢寢忘食用功的結果,使他在短短的三個月就修完四年才能修完的學科,並且進入加州大學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