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4章 打官司(1 / 2)

他一走,我拿起錢,拿起包包,就走到櫃台前對櫃台小姐說:我不住了,你把五十塊錢退給我吧!那個小姐看了看我說:我們公司沒有這樣的規定。我哀求道:我很需要那錢,你就退給我吧!她看我可憐巴巴的樣子,然後很不情願地退給了我。我拿著那錢,然後跑到郵電局拿出自已的五十塊加上李含堂給的一百五十塊錢給王興寄了去。這時我的心裏才安一些。

我本來不打算去楊粉那裏,可此時我也管不了那麼多了。我依然來到了那裏。沒想到楊回也在,她們聽了我的遭遇,義憤填膺。說: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呢?落井下石。太過分了。明天我們陪你在去一次他家。聽到這裏我感動無比,第二天,我再次來到這個讓我覺得恥辱的地方,我們來到門口,小本的爸爸看到我們就跑出去。楊粉拉住他的衣角大罵:你這樣的人到底還要不要臉呢?人家已經那麼可憐了,你還要這樣欺負人家。他掙脫楊粉的手,攔了一張出租車跑掉了。他家的門緊緊地鎖住了。我想難道對他們來說這二千五百塊錢就那麼重要嗎?回到楊粉的住處,她們依然很生氣。她們說:這樣隻好跟他們打官司,聽到打官司我突然又很害怕,楊回說:這樣的小管司也要不了什麼錢。你明天還是先回去吧!我去幫你打點好,我通知你的時候你來就行了。麵對她們我已經無法用言語來表達了。說謝謝這兩個字也表達不了我內心對他們的感激了。

這一次,因為從A縣到G縣之間是要路過A村的,所以我打算來A村,再去G縣。大姐她們聽到我的遭遇,恨死了那家人。很多人都對我投來同情的目光。可是有些人還是會說:說不定她真的去勾引別人的老公。後來我才知道這話竟來自嫂嫂。沒想到我在她的眼中已是這樣的人。雖然受到那麼多傷害,但是聽到這句話,我依然還是那麼的難過。

第二天,我要走了,爸爸和大姐給了我兩袋米。

回到G縣,我就看到小南睡在了家門口,我很生氣地打他的屁股,他醒來,我說:在這裏睡覺生病了怎麼辦?他睡眼矇矓地說:媽媽,你終於回來了。我說:你跑來這裏你四姨不管你嗎?他說:四姨去賣貨去了。我看他們都不喜歡我,我就來這裏等你回來。我聽後心裏很難過。我打開門,什麼菜都沒有了。於是我就說:媽媽帶你們去逛街,我們來到街上,依然吃了米線,我發現米線現在已成為我的主食了。路過一個街口,小南說:媽媽,你看那是我穿的衣服,我一看原來是商店裏掛著適合他穿的衣服,我去看,要一百多。我說:你的衣服那麼多,穿不完,他說:小寶哥哥不允許我穿他的衣服。還罵我是小野種。我聽後很傷心

,但是我又有什麼辦法呢?我說:這衣服太大了,媽媽以後會給你買的,那售貨員說:這不算大,他正好可以穿。我對他說:媽媽今天沒帶錢,下次媽媽再給你買。他很委屈地跟著我離開了,我們來到菜市場,我想已經很久沒吃好的了,小孩正是補身體的時候,我隻好賣半隻雞去吃。以後每次隻要出來,小南都會盯著那套衣服不放。每一次,他都會問我,媽媽,你今天帶錢了嗎?我說:沒有,下一次吧!因為自從小南回來,我又要帶兩個小孩又要做生意,我掙的錢又那麼少。我已沒有一點點多餘的錢了。這一天,我們依然又路過那家店門口,他依然問,媽媽:你今天還沒帶錢嗎?我說:媽媽沒帶錢,他坐在那裏不走了,我很氣憤地說:你不走你就在這裏呆著吧!我走了一段路,他突然像發瘋了一樣向我衝過來聲嘶力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