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總覺得時霆這樣的男人應該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這樣的問題不過是隨口一問,並不期待著會得到一個答案。
時霆推著她緩緩前行,輪椅壓過草地,留下兩排清晰的印跡。
他的聲音在她的頭頂緩緩響起,低沉如同琴弦,輕輕敲擊著她的耳膜。
“害怕獨自一個人。”他望著遠處蔥蔥鬱鬱的林子,“孤單的久了,就害怕一個人。”
言卿有些意外,原來,他害怕孤獨。
“你之前在國外留學是嗎?”
時霆嗯了一聲:“我五歲的時候去的國外。”
“五歲?”她回想自己五歲時的經曆,大多忘得一幹二淨,一個尚且不記事的孩子,竟然就去了國外。
“跟我一起的還有時家的一個聽差,我們當時租住了一個房子,房子離市區很遠,每次出門都要走很遠的路。”時霆回憶起當時的經曆,仿佛曆曆在目,“我在一所教堂裏上學,因為語言不通沒辦法跟人交流,同學們都不跟我玩耍,我常常一個人坐在角落裏看著他們瘋鬧,有時候也希望他們可以看到我,可以讓我加入他們的遊戲。”
一個隻有五歲的孩子,背景離鄉,沒有親人,沒有朋友,身處陌生的環境,麵對同樣陌生的人群,他當時的內心該有多悲涼,多絕望。
“我一個人上學放學,哪怕後來學會了他們的語言,也很難融入他們。”時霆輕輕歎息,“那時候我就害怕一個人,總是幻想能從天上掉下一個朋友,不需要他陪我玩耍,隻要我們一起並肩而行,一起吃飯睡覺就好。”
“那個聽差呢?”
時霆道:“他到了國外之後就去賭錢了,我經常看不到他。”
“後來呢,你交到朋友了嗎?”
“交到了,不過已經是長大後的事情了。”他的童年就一直守著這樣的孤獨,一守守了十年之久。
看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弱點,都有所恐懼的事,哪怕是像時霆這樣的人,也不是金剛不壞,百折不撓的。
言卿自幼不知道父母的樣子,甚至連照片都沒看過,但二叔和二嬸形同父母將她養大,不管是在童年還是成年,都不曾虧待過她。
別的孩子有的,她一定也有,甚至比他們更好,二叔二嬸終生未育,就是想把所有的愛都傾注在她的身上。
她叫他們一聲叔嬸,其實早就把他們當成了自己的爸媽。
她的童年是幸福的,在她被沈良殺死之前,她一直過著順風順水的生活,但時霆不一樣,他五歲起就在國外,過著爹不疼娘不愛的日子,他比同齡人早熟,所以,他的頭腦比同齡人更靈敏,思維比同齡人更活躍。
她有點想要知道在國外的那些年,他都經曆了什麼。
“我去抓蟲子。”時霆繞過輪椅,“這一帶能找到豆青蟲,大老虎最喜歡的就是豆青蟲。”
豆青蟲味道鮮美,營養豐富,不但是鳥類的最愛,有時候也會被端上餐桌。
言卿幫不上忙,隻能留在原地看著時霆在灌木叢中一點點尋找。
很難想像,堂堂軍警司的司長在草地裏地毯式搜尋,尋的不是證據,而是幾條蟲子。
等到時霆捏著蟲子回來時,就看到言卿在笑。
“笑什麼呢?”
言卿嘴角上揚,眼中噙著一汪春水蕩漾,“沒笑什麼。”
“我以前常吃這種蟲子。”時霆把那幾條綠色的,又胖又大的豆青蟲 喂給大老虎,“打仗的時候,糧食供應不上,山裏隻要能吃的東西,我都吃過。”
“你還打過仗?”言卿從沒聽說過這件事,他不是大帥的兒子嗎,大帥的兒子也要上戰場,也要受凍挨餓?
“我參加過第二次軍閥混戰。”時霆的口氣如此平淡,好像戰場上的生死對他來說不過就是過眼雲煙。
“打仗!”
“打仗!”
大老虎吃了蟲子,開始蹦蹦跳跳。
“言卿,早上好。”
“言卿,早上好。”
言卿笑起來,“你這隻傻鸚鵡,已經下午了,你還在喊早上好。”
大老虎從時霆的手中吃掉最後一隻蟲子,滿血複活的它,嘴巴又開始碎碎叨叨。
這時,一隻白色的蝴蝶從言卿的麵前飛過,那蝴蝶比普通的蝴蝶要大上一圈,翅膀扇動的時候如同白色的精靈。
“蝴蝶。”言卿的眼中放出異彩,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想要觸摸:“好漂亮。”
那蝴蝶在她麵前轉了一圈後又翩翩然的飛走了。
“想去追嗎?”時霆問。
“好啊。”
他繞到背後推過她的輪椅,帶著她去追那隻蝴蝶,蝴蝶在林間飛飛停停,又不時流連美麗的花朵,這也讓言卿近距離看到了它的花紋,兩邊對襯的花紋十分美妙,如同大自然藝術家們的精雕細琢。
“時霆,這邊,這邊。”
“時霆,那裏,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