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晚期應檢查什麼(1 / 1)

孕晚期應檢查什麼

孕晚期,母親身體負擔加重,胎兒各器官的發育逐漸成熟,母親要適應自身的生理變化及保證胎兒的生長發育。上一章提到的各種並發症,如水腫、高血壓、貧血等容易出現,有些孕前已近痊愈或很輕微的疾病,比如心髒病。糖尿病、腎炎,可能也會加重。而胎兒在母親患病的條件下,得不到充足的養分,可能生長發育受到影響,甚至缺氧、死亡。這時就要特別注意孕婦及胎兒監測,及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這樣可以提高新生兒的存活率及保證母體健康。對母親來說最重要的是要學會自我監測,隨時了解胎兒在子宮內的情況,並定期檢查,及時發現並發症。此外,還應為分娩做好準備。

懷孕晚期,由於胎兒生長發育日趨成熟,孕婦的負擔越來越重,要針對懷孕晚期的生理變化特點,做些必要的產科檢查,而且檢查間隔時間要縮短,檢查的次數要增加,檢查的內容要有所側重。孕婦要在妊娠晚期即8個月做一次產前鑒定,鑒定的目的是回顧孕婦的全部情況及過程,找出存在的主要問題,預測分娩方式,作好準備。隻有通過產科檢查,才能做到心中有數,才能很好地配合醫生,讓孕婦和胎兒安全順利度過生產期。

產科檢查,一定要到正規醫院婦產科圍產保健門診進行。這對懷孕晚期尤為重要,這是關係到孕婦和胎兒安全的大事,絕對不能大意,不能隻圖方便或者省錢,一鑄成大錯,必悔恨終身。

1.孕晚期檢查的內容

(1)詢問飲食、睡眠、胎動情況,檢查孕婦有無頭痛、水腫。小腿抽筋。腹痛。陰道流血及流水等情況。

(2)測血壓、體重,及早識別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測量子宮底高度、腹圍,估計胎兒大小與妊娠周數是否相符,檢查胎位,異常胎位者要給予糾正(膝胸臥位。外倒轉術等),畫妊娠圖。

(3)複查尿蛋白、血紅蛋白、肝功能、血型、血糖、膽酸,如發現妊娠水腫、血壓高或體重增加超標,要隨時查尿常規,注意尿蛋白情況。

(4)填寫保健卡。如有新出現的高危因素,要增加體檢內容,每次檢查都應做高危評分;對高危評分異常者,要密切觀察,要根據情況在醫生指導下適當補鐵補鈣。

(5)懷孕9個月時要進行心電圖檢查,要學會數胎動,按醫生要求每日填好胎動數,如胎動過少或過於頻繁,應及時到醫院就診。

(6)懷孕37周左右複查B超,了解胎兒、羊水、胎盤等情況。

2.產科定期檢查的時間概念

在孕早期和孕中期檢查的基礎上,正常妊娠者在28-36周每兩周檢查一次,36-40周每周檢查一次;遇有異常情況,檢查時間應每周1-2次。農村孕婦如果條件受限,在孕早期檢查後,亦應在孕8、9個月每月檢查一次,從第10個月開始每周檢查一次直到分娩。如果孕婦不能到醫院檢查,也可將醫生請到家做檢查。

3.孕婦自我監護

孕婦及家人應盡可能學一些自我監護的知識及方法,比如測量體重、血壓等。丈夫要學會聽胎心音,孕婦自己作胎動計數等,應將所測量的情況記錄下來。胎動計數方法:自懷孕8個月起,每日早、中、晚各測一次胎動,每次測1小時,連續胎動計一次。三次測量結果相加之和再乘以4,為12小時胎動數。每小時胎動3-5次或12小時胎動40次左右為正常;胎動減少、過頻或者突然躁動者都提示缺氧,應馬上到醫院檢查。如果胎動停止,應急診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