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慮症的診斷標準
1、在過去六個月中的大多數時間裏,對某些事件和活動(比如工作進度、學業成績)過度擔心。
2、個體發現難以控製自己的擔心。
3、焦慮和擔心與至少下麵六個症狀中的三個(或更多)相聯係(至少有某些症狀至少在過去六個月中的大多數時間裏出現)。注意:在兒童中,隻要一個下述症狀就可以了。a.坐立不安或者感到心懸在半空中;b.容易疲勞;c.難以集中注意力;d.心思一片空白;e.易激惹肉緊張;f.睡眠問題(入睡困難、睡眠不穩或不踏實)
4、焦慮和擔心的內容不是其他(一軸)障礙的特征內容。也就說,焦慮和擔心的內容,不是關於被細菌感染(強迫症)、驚恐發作(驚恐症)、當眾出醜(社交恐怖症)、長胖(神經性厭症)、嚴重疾病(疑病症),等等。
5、焦慮、擔心和軀體症狀給個體的社交、工作和其他方麵造成有臨床顯著意義的困難。
6、上述症狀不是由於藥物的生理作用(例如,服藥,吸毒,酗酒)或者軀體疾病所引起(例如,甲狀腺分泌降低),也不僅僅是發生在情緒障礙、精神病性障礙、或普遍發展障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