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距離

依據通常的情況,人們的個體空間需求大體上可分為四種距離:親密距離、個人距離、社交距離、公共距離。

親密距離是指兩人的身體很容易接觸到的一種距離,一般間隔在15~45厘米之間,甚至可以緊挨在一起,親密無間。這一距離適用於情人或夫妻間談情說愛,也適用於父母與子女之間或是很要好的朋友之間談話。這種距離隻有最親近的人才彼此允許進入,人們會象保護自己的財產一樣保護著這個區域。

個人距離比親密距離稍遠一點,一般在45厘米至1米之間。其特點是伸手可以握到對方的手,但不容易接觸到對方的身體。通常熟人朋友間的交談多采用這種距離。在社交場合,某些人為了向對方表示一種親近感也會采用這種距離。

社交距離的範圍比較靈活,近可1米左右,遠可3米以上。這種距離通常用於與個人關係不大的人際交往,例如小型招待會上,雙方隔幾步遠打打招呼或寒喧幾句便又分開。如果雙方相互有吸引力,也可以縮短距離,可靈活掌握。

公共距離是指人們在公共場合的空間需求,除了公共汽車、電梯等特定場合外,一般都在3米以外,如公園散步、路上行走、在劇場前廳等候看演出,還有演講者與聽眾、教師講課與學生之間的距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