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周二晚上,晴。
又和她吵架了。
算不上吵架,隻是她堅決地掛了我的電話。
當她受到委屈,向我傾訴時,我習慣性的和她講起了道理。
然後她說:“莫名其妙的感覺到更委屈了。”
當時我就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她不需要理性的安慰,隻是想要我哄哄她,或者不講道理的站在她那邊。
剛剛我還在想,她錯把我的溫柔當成了刺刀,紮傷了自己。她的行為也化為刺刀,紮傷了我。
冷靜下來,其實都沒有錯。
但其實都錯了。
她應該聽我說完。
而我應該換一種方式表達。
先解決當前問題,再考慮長遠未來,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當她受委屈時,當前問題,是讓她心情平靜,慢慢開心。
這個結果,或者這個推論,在在心中成立無數次了。
上次或者上上次時,自己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但是結果並沒有發生變化。
每次都會忘記正確的做法。
下一次,她委屈傾訴時,我可能還會無意識的先講道理。
但我現在記錄下來:如果我先講了道理,這就是生活;如果我先哄了她,那一定是我在生活中,進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