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詞的本義,就是詞的基本意義,也就是詞的本來意義。比如有這麼五句話:
(1)他在收發室工作。
(2)我家的綠豆發芽了。
(3)這塊寶石在夜間也發光。
(4)發電廠離我家不遠。
(5)小明總愛在媽媽跟前說:“我發誓從明天開始好好學習。”
(1)中的“發”是“出”“送出”的意思。(2)中的“發”是“生出”的意思。(3)中的“發”是“產生”的意思。(5)中的“發”是說出的意思。
在這些意思中,“出”“送出”是“發”的基本意義,就叫做“發”的本義。
那麼,“發”字的其他幾個意思呢?(2)(3)(4)(5)句中,“發”的意思都是從“出”“送出”這個本義發展出來的,叫做引申意義,簡稱引申義。
為什麼同音詞和多義詞不是一回事
同音詞,就是幾個詞讀音完全相同,可是意思卻完全不同。像“食油”與“石油”,“期中”與“期終”,“公式、公事、攻勢、工事”以及“開會”的“會”與“會勞動”的“會”,這四組詞就是四組同音詞。
多義詞,就是一個詞具有多種相關的意義,比如“背景”這個詞,可指:(1)舞台上的布景;(2)圖畫上襯托的景物;(3)對人物、事件起作用的環境或關係。
也許你會說:“那麼,上麵同音詞的例子中,‘會’就是多義詞了?”“會”確實表示著不同的內容,但是它的幾個意思之間不存在著意義上的聯係。多義詞則不然,像“背景”一詞的三種意義之間就有聯係。所以兩個“會”,是同音詞而不是多義詞。
現在你明白同音詞和多義詞不是一回事了吧。
那麼請你想一想:“獲得新生”和“招收新生”中的“新生”,以及“看見光明”和“光明正大”中的“光明”,哪個是同意詞,哪個是多義詞?我想你一定會分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