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產品基本價格的修訂(1 / 2)

第二十四章 產品基本價格的修訂

價格是企業競爭的主要手段之一,企業除了根據不同的定價目標,選擇不同的定價方法,還要根據複雜的市場情況,采用靈活多變的方式修定產品的價格。

1.地區性定價

許多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僅銷售給當地的顧客,而且也銷售給外地的顧客。在將產品銷往外地情況下,會發生運輸、倉儲、裝卸、保險等費用。這時,企業就麵臨著地區性定價問題,即企業在將產品賣給不同地區的顧客時,是執行同樣的價格還是執行不同的價格。

·FOB(FreeonBoard)產地定價

即企業負責將產品裝運到產地某種運輸工具上交貨,並承擔交貨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交貨後的風險和費用則由買方承擔。這樣定價,每個顧客都是按照企業的廠價來購買產品,並分別負擔從產地到目的地的風險和運費,是比較合理的。但這種定價法對企業的不利之處在於,遠地的顧客可能因為要承擔較高的運費而不購買企業的產品,轉而選購離其較近的企業的產品。

·統一交貨定價

這種定價方法和FOB產地定價剛好相反。企業對不同地區的顧客都實行同樣的價格,即按出廠價加上平均運費定價。這種定價方式計算簡便,也便於顧客事先知道所購產品的總成本的確切數字。它比較適合於運費在總價格中所占比重較小的產品,否則雖然對遠方的顧客有吸引力,但卻會使近處的顧客感到不合算。如新飛電器集團從1998年起,對新飛冰箱在全國實行統一到岸價,由新飛集團統一配送貨物並承擔其所需費用。據新飛集團稱,這將有效地理順銷售渠道、穩定產品價格、維護商家正常利益,而且有助於增強企業競爭力、降低損耗、鞏固成熟市場和開拓邊遠市場。

·分區定價

即將產品的銷售市場劃分為若幹個區域,為每個區域製定不同的價格,在同一區域內執行相同的價格。離企業較遠的區域,價格定得較高。這種定價方式也有不足之處:在同一價格區域內,顧客與企業距離遠近不一,離企業較近的顧客會覺得不太合算;處在相鄰的兩個價格區域邊界兩側的顧客,相距不遠,但要按不同的價格來購買產品,要支付較高價格的顧客會覺得不合算。

·基點定價

即企業選定某些城市作為基點,然後按一切的廠價加上從基點城市到顧客所在地的運費來定價,而不管產品實際上是從哪個城市起運的。有此企業為了加大靈活性,選取許多基點城市,按離顧客最近的基點來計算運費。基點定價的產品價格結構缺乏彈性,競爭者不易進入,有利於避免價格競爭。顧客可在任何基點購買,企業也可將產品推向較遠的市場,有利於市場擴展。

基點定價方式比較適合下列情況:

產品運費成本所占比重較大;

企業產品市場範圍大,在許多地方有生產點進行產品的生產;

產品的價格彈性較小。

·免收運費定價

當定價急需和某個顧客達成交易或進入某個市場時,企業為購買產品的顧客負擔部分或全部運費。企業認為,這些交易實現增加了銷售額,由此而引起的平均成本的降低能夠彌補這部分運費支出,同時企業也加深了市場滲透,增強了競爭能力。

2.價格折扣和折讓

大多數企業通常都酌情調整其基本價格,以鼓勵顧客及早付清貨款、大量購買或增加淡季購買。這種價格調整叫做價格折扣和折讓。

·現金折扣

是對及時付清帳款的購買者的一種價格折扣。例如"2/10,n/30",表示付款期是30天,如果在成交後10天內付款,給予2%的現金折扣。許多行業習慣采用此法以加速資金周轉,減少收帳費用和壞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