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如何正確使用手機電池
首先是如何為電池充電:
1、首先請使用原廠或聲譽較好的品牌的充電器,並盡量使用專用插座,不要將充電器與電視機等家電共用插座。
2、電池出廠前,廠家都進行了激活處理,並進行了預充電,因此電池均有餘電。鋰離子電池的前3-5次充電一般稱為調整期,應充14小時以上,以保證充分激活鋰離子的活性。鋰離子電池沒有記憶效應,但有很強的隋性,應給予充分的激活後,才能保證以後的使用能達到最佳效能。
3、如果手機電池放置太長時間而未用,最好到手機維修部門申請給電池作一個活化處理,電池經過三至五次完全充放電循環後其內部的化學物質才會被全部"激活"達到最佳使用效果。也可以自己用一個直流恒壓器,調整電壓為5-6V,電流500-600mA反向連接電池。注意,一觸即放開,最多重複三次,就可以了,經過這樣處理後,再用原裝充電器進行"調整期"充電。
4、電池的壽命決定於反複充放電次數,一般來說,一塊電池可以完全充放電500次。所以應盡量避免電池有餘電時充電,這樣會縮短電池的壽命。手機關機時間超過7天時,應先將手機電池完全放電,充足電後再使用。
5、充電時最好首先應把手機關掉。因為在充電的過程中,手機的電路板會發熱,此時如果有外來電話時,可能會產生瞬間回流電流,對手機內部的零件造成損壞。
如何辨別手機電池是否完全激活
1、電池充電速度十分快,1個多小時甚至不到一小時充電顯示量就已達到100%。
2、充電達100%後,拔掉充電插頭,後在插上時充電顯示量回落到50%-80%.
3、充電達100%後,開機手機電池顯示量並未滿格,即隻有3或4格.
4、手機電池格前2或3格非常不耐用,而後幾格則比前幾格耐用。
有上4種情況之一者,表明手機電池尚未完全激活!
小心嗬護你的電池,不要忽視它或小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