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胖子富翁阿姆斯特朗沒有被尖叫的女人所嚇怕,這種女人見到的太多了雖然驚叫,但是說不得心裏多麼的痛快呢。這群饑渴的女人,太希望有男人碰觸她們的身體了。
阿姆斯特朗還是有些可惜,剛才那個藍色的鑽石品質太好了,要是那個可惡的愛麗絲,一個帶有印度血統的女人出來攪局,他早就憑借三寸不爛之舌,把那塊鑽石搞到手了,不管出多麼高的價格,隻要不高於一百萬,這塊藍鑽石他肯定收攬下來。
這不是貴不貴的問題,而是這塊寶石太獨特了。
他喜歡獨特的東西,除了女人和男人,隻要是獨特,他都喜歡,礦石,房子,更重要的文物,文物是最讓他感興趣的 ,他的那輛車就是老古董了,雖然隻是外表的一個殼子可以顯示他多麼的古老實際上內部是經過改裝的,看起來是老爺車,其實先進的很,比那些在市場買的高檔車要好處不知道多少倍去了。
他氣喘籲籲,有些累,和那些不講理的女人辯論寶貝到底有多好真是太累人了,在一個位子上坐下,就有女人對他指指點點,有什麼好看的,難道沒有見過世界上最帥的收藏家麼,阿姆斯特朗心裏對那些女人當著麵議論自己十分不爽。
他沒有覺悟到剛才那近乎侵犯女人的行為,已經得到了在場女性的統一鄙視,本來這種事情可以暗地裏解決,比如說今晚上約會,然後這事情就算了解了,那女人也不會追究,可是阿姆斯特朗不喜歡女人,女人有什麼好的,到了床隻會大叫而已,他要的是那顆寶石,寶石的女主人剛剛顯露出一些羞澀的時候,希望這個男人,這個大收藏家,也是大富翁可以溫柔一些,到個隱秘的地方去也無所謂的。
不過阿姆斯特朗卻跟她說起了寶石鑒賞知識。
隨後就是一係列的尖叫,和女人們的討伐了,這是舞會上的一個小插曲。
對於阿姆斯特朗熟悉的人都習慣了他這種先下手為強的風格,對於好東西,他絕對會先下手。
喝一杯酒,休息一會兒,看著那片寧靜的林子,似乎有什麼東西存在,他小眼一眯,頓時覺察出什麼東西來了,一個女孩子,剛剛跑出來,就消失在了陰暗裏。
這個女孩子被人攻擊了。
這隻是最次要的一個結論,排在第一號的結論是,那不就是那天在街上被碰到的那個一分錢沒有花,就拿到那個不通人情的老頭子的一套天價寶貝茶壺的女孩子麼?
鋸子做殺手好多年了,最初的幾年,做的隻是一些小人物,雖然是殺手,卻從沒有出過人命,那種替人討債,給人當打手的生活早就淹沒在曾記得 青春裏。
混社會的人,總是一身傷,做殺手最刺激。這也是混社會。
這個大個子,也是這一行的,他忍不住提醒,他不是好心,而是因為曾經自己也是那個樣子,也被人提醒過。
“來吧,看看你到底有多麼強。”
阿華鑽進了拳頭,這個男人很瘦弱,但不代表戰鬥力差,相反他很危險,那是一雙經過了多少磨練的眼睛,看著就像看到了地獄,這是可以殺死精神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