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殺死戴帽子的酒鬼(1 / 2)

每當夜深人靜,總有個熟悉的聲音響起——我的家在傷溪山畔,我的家在斷翅山邊,我無家可歸;我的家在古老的諾河,我的家在子夜的新樂街,我從來就沒有家。

不知從何時起,流傳著這樣一句話——紅櫻區的太陽在西方沉入海底,新樂街的早晨從夜晚開始蘇醒。

的確如此,每每到了夜半時分,各處的人們像受到磁鐵的吸引,來到燈火通明的新樂街。肉香,音樂聲,人們狂歡的吼聲,雨水和汗液的味道,街頭巷尾陰暗的角落,還有天空中永遠潔白的月光,這一切交織在一起,衝刷著白日的辛勞,帶來夜晚的安慰。好像他們拚命賺錢,隻是為了這縱情享樂、揮霍金錢的哪怕——一分鍾。

此時,廖一凡走在新樂街區的一條小巷子裏,路燈如同海底的水母,射出清澈的光線。一個可怕但是迷人的念頭,不斷衝擊著他已經疲憊不堪的腦袋。

就在幾個小時之前,他接到了會裏的命令,去抹殺一個酒鬼。不過,關於這個酒鬼的一切他都不知道,不論是長相,名字,甚至是性別,都無從知曉。他唯一知道的,是那個酒鬼戴著一頂怪裏怪氣的禮帽,在新樂街活動。

——隻要殺掉那個人,就能成為長青會的骨幹,不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小流氓,從而變成真正的黑道。

會長這樣親口對他說著。

自從加入長青會已經有三年的時間,每天所做的事無非是收取保護費、討債之類的低級工作。日複一日,都似乎快要忘了當初加入黑道的原因。

為了錢?為了地位?還是書上寫的江湖?

這種理由要多少便有多少,但都沒有令人信服的力量,其實自己隻是除了拳腳,其他什麼都不會吧。

從小的時候開始,便喜歡在街上遊蕩,討厭家庭,討厭學校,討厭周圍注視的目光,這種目光讓他想起動物園裏麵受驚的駝鳥。

——所以說,是骨子裏的混混吧。

最令他感到快樂的時候,便是穿著虎紋夾克和黑色皮褲,帶著獨眼罩和皮手套,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閑逛。看著那些神色匆忙,總是若有所思的人們,不知為何一股反客為主的喜悅,滲透出來。

然後閉上唯一的眼睛,不去想任何事情,任憑海風吹遍身體的每個角落。

不過,不管自己說的再好聽,在人們看來,仍然隻是一個遊手好閑、可有可無的小混混而已。那些讓他毛骨悚然的目光一刻都沒有停止過,就好像他一出生便是一個異類,注定應該如同被囚禁的動物般任人觀賞。

他蘸著辣椒醬,吃著路邊的烤蠶蛹,目光不斷在四周遊弋。過去的兩個小時,他已經搜遍了新樂街所有的酒吧,不過毫無所獲。最後,聽一個油嘴滑舌的酒保說,要是不在酒吧的話,那就隻能在那條街上麵了。

扔掉塑料盒之後,他抖抖夾克,朝美食街走去。

但是,真的已經做好了跨越的覺悟嗎,那道——殺人之門?

差不多十分鍾過去後,刺眼的燈海襲目而來,令他脆弱的獨眼劇烈地收縮。視野變得越來越狹窄,仿佛在一片白光中前行。

“喂——喝完這杯,還有三杯!”

“你他媽的想要灌死老子啊!”

“哎呀,虧你還是個男人呢。”

……

“聽說新開了一家酒吧,裏麵的女人正點的不行!”

“重點是開放的很!”

“瞧你說的,再開放你這個慫比也不敢上!”

“你媽的,你行你上啊!”

……

“這個月又沒錢了,操蛋的老板說話就像放屁一樣!”

“聽老板的,還不如撞死在廁所裏!”

“聽我的,趁早去跳樓,咱活著他不怕,死了才怕!”

……

一旦視覺變得萎縮,聽覺就隨之亢奮起來,嘈雜的、粗俗的咒罵聲不斷飛速湧過來,這讓他頭疼欲裂,四周開始詭異地旋轉。為了保持平衡,他緊緊握住插在腰間的短刀,皮革把手上麵掛著寧神的護身符,是他的兄弟送給他的禮物。

突然,什麼東西撞了過來。

一凡踉蹌著,差點摔倒,他使勁地眨著眼睛,依稀看到一個人正對著他破口大罵。一陣無法遏製的怒火從內部迅速沸騰,他飛身而起,抽出短刀,向前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