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聽,這是什麼邏輯?先說第一恨,建奴本是我大明的藩屬,哪有起釁邊陲之說?覺昌安、塔克世(注1)的確我大明有責任,但混戰之中,誰能保證就沒有誤傷?
況且塔克世是首先衝進古勒城,這就足以證明燒死覺昌安那把大火不是明軍放的。在咱們漢人眼裏,女真人都長一個模樣,留著一根豬尾巴,塔克世又跑在最前麵,跟阿台的潰兵攪在一塊,疆場之上,生死隻在須臾,誰能分得清那個塔克世是哪邊的?
最奇怪的是,這件事野豬皮當年不提,還認了李成梁為幹爹,死心塌地的為李成梁辦事。等李成梁李將軍過世了,野豬皮才突然想起來,哦,他爹跟他爺都是被李成梁幹掉的,李成梁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既然李成梁死了,就隻有找咱大明報仇了。
他早幹嘛去了,當初他屁顛屁顛地喊李成梁幹爹時,咋就不記得這件事,心中隻有恩,沒有恨?”
談論這種同仇敵愾之事,最容易引起認同,信王連連點頭:“不錯不錯,野豬皮無禮之極,他分明就是發現李將軍過世之後,我大明在遼東的根基有所不穩,趁機發難,簡直無恥到了極點!”
“再說第二條!”這可是拉近關係的好機會,董宣武早將勸說小屁孩接受新事物的初衷扔到了九霄雲外。那事可以日後再做,先討他歡心,混成狐朋狗友……不,知己好友再說,古代的奸佞好像都是這麼幹的,“我靠,他野豬皮算是什麼東西,竟然敢跟我大明說設碑立誓,他有這個資格麼?我大明自開朝以來,對誰服過軟,這話說出去誰信呀?
他野豬皮是我大明的臣屬,葉赫氏也是我大明的臣屬,他沒事跑到人家家裏暴揍人家一頓,打得人家滿頭是包,怪可憐的,跑來向我們大明喊冤,我們能不管麼?野豬皮說這話,他還知不知道三綱五常,上下尊卑?”
你這半吊子也說三綱五常,上下尊卑?
信王爺臉上的肌肉在抽搐,不過這話說到了他心坎上,信王拍掌大叫道:“野豬皮真是信口雌黃,無理之極!”
“再說第三恨,呃,第三恨是什麼來著?”董宣武記性不太好。
“明人於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歲竊逾疆場,肆其攘奪,我遵誓行誅,明負前盟,責我擅殺,拘我廣寧使臣綱古裏方吉納,脅取十人,殺之邊境,此恨三也。
說的是因為我大明子民偷占了他的土地,所以野豬皮才殺了我大明的子民,我大明鎖拿斬殺了那害命之人,他覺著這是大恨。”信王爺解釋說。
“真是豈有此理?”董宣武拍案大怒,“這野豬皮還是人麼?我大明子民有沒有偷占土地暫且不說,就算占了,他就可以肆意殺人放火,奸·淫擄掠了?他是土匪還是強盜?盜亦有盜,咱們大明的土匪強盜還知道兔子不吃窩邊草呢,他野豬皮簡直連畜生也不如!比小布什還小布什,比我們京城四少還霸道。
況且,我大明子民,老實本份,這是舉世皆知的事情,除了極少數窮凶極惡之徒,膽大妄為之輩,隻要有口飯吃,不逼到絕路,再大的委屈,也都忍了。又怎麼可能做那雞鳴狗盜之事?”
說到這裏,董宣武偷看了小屁孩一眼,這句話他有勸誡朱由檢的意思,再過些年,等這小屁孩長大了,就是他,再加上一些吃人不吐骨頭的貪官汙吏,硬生生把百姓逼到了絕境,鬧得天下狼煙四起。
“就是,他娘的野豬皮!”此時的信王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滿臉的興致盎然。跟這個二百五說話實在太有趣了,不用瞻前顧後,也不用斟酌言辭,想罵就罵,髒字脫口而出。
“他當我大明是野蠻之邦嗎?我大明是法製的國度,以法治國,講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法律麵前,一律平等。王子犯法,與民同罪。”董宣武說得高興,順嘴就把上輩子常說的話說了出來。
“就算他真有委屈,也可告狀,我大明公正嚴明,絕不會徇私舞弊。他這樣胡亂殺人,分明就是不把我大明放在眼裏,我大明處決殺人犯,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