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華分局,審訊室。
向洪波坐在審訊椅上。
韓彬作為主審,李輝負責記錄。
“姓名、性別、年齡、籍貫……”
“韓警官,您忘了,之前跟我做過筆錄。”向洪波道。
韓彬指了指一旁的攝像機:“一碼歸一碼,之前是做筆錄、現在是審訊,明白嗎?”
“不明白,我根本就沒有犯法,您為什麼要抓我?”向洪波反問。
“何詩蕊是他殺,我們已經立案了。”韓彬正色道。
“就算是他殺,跟我也沒有關係呀。”向洪波想要攤手,卻發現手腕被銬著。
“羅星華已經招了,是你們三個合夥殺了何詩蕊。”韓彬道。
“他胡說,跟我有什麼關係,何詩蕊明明是他殺的。”向洪波反駁道。
向洪波一時口快,說完又有些後悔。
“你怎麼知道是羅星華殺的?”韓彬追問。
“我猜的。”
“有證據嗎?”
向洪波目光閃爍:“沒有。”
“你沒有,我有。”韓彬起身,拿出一張照片放到審訊椅上。
向洪波瞅了一眼,臉色變的有些難看,是三人在咖啡館中的照片。
“知道照片怎麼來的嗎?”韓彬反問。
向洪波低頭不語。
“羅星華找人拍的,他早就防著你和唐瑜,而且他為了爭取減刑,已經全都交代了,包括你和唐瑜勒索他的事。”
“我沒有勒索過他。”
“我們有證詞、照片、監控,還有你和唐瑜的賬戶都多了二十五萬元的存款,跟羅星華交代的勒索金額是一樣的。”韓彬道。
李輝在一旁插口:“向洪波,敲詐勒索的罪名可不輕,二十五萬可夠判好幾年了。”
“那不是勒索,是他主動給我們的。”向洪波辯解。
“他又不傻,憑什麼白給你們錢?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我們警方也隻能按勒索案辦理。”
“那是封口費。”向洪波避重就輕。
“什麼封口費?”
“他殺了何詩蕊。”
“誰殺了何詩蕊?”韓彬逼問。
“羅星華殺了何詩蕊。”
“怎麼殺的?”
“羅星華在追求何詩蕊,就租了一條遊艇約她出海,兩人在遊艇上發生了爭執,羅星華就把何詩蕊推下了海。”向洪波說道。
“你怎麼知道的?”
“手機。”
“說清楚。”
“何詩蕊臨死前,給唐瑜打了一通電話,我在一旁也聽到了,事後羅星華求我們不要說出去,他是我的好朋友,我抹不開麵子就答應了,那筆錢也是他主動給的。”向洪波解釋道。
“你確定是羅星華殺了何詩蕊?”韓彬問道。
“我們將手機通話錄音了,不信你們可以去查。”向洪波道。
“手機呢?”
“被偷了。”
“你詳細敘說一下這個案子的經過。”
……
半個小時後,韓彬和李輝出了審訊室。
“彬子,你相信封口費的說法嗎?”李輝問道。
“現在說這個還為時尚早,得等到羅星華撂了之後,才能確定是封口費、還是勒索。”韓彬道。
“這倒是,如果羅星華不出麵指證,也隻能按照兩人的說辭定案。”李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