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審訊室。
韓彬將人帶回警局後,大隊長丁錫鋒決定進行突擊審訊,盡快確定此案是否跟朱為超有關。
張航直接被帶到了審訊室,由丁錫鋒、韓彬、包星三人負責審訊。
一進門,丁錫鋒就打量著張航,他刑偵經驗豐富,即便張航不說話,他也能看出一些端倪。
韓彬輕聲問道,“大隊長,是您問,還是我來。”
“你來吧。”丁錫鋒翻開隨身的筆記本,本子上還夾著一支筆,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是一個記錄員。
韓彬也打開了本子,上麵記著一些重要的情況和問題。
“姓名、性別、年齡、籍貫……”
“我是張航,男性,今年37歲了,琴島當地人……”
韓彬轉了轉筆,“知道為什麼找你來嗎?”
張航遲疑了一下,“不知道。”
跟抓捕時相比,張航的狀態好了不少,饒是如此也跟大病了一場似的。
“六月四日晚上八點到十一點之間,你在哪?”
張航依舊遲疑了一會才答道,“我在家。”
“誰能給你證明?”
“我老婆。”
“說說你六月四日晚上的經過?”
張航想了好一會才說道,“我下班後六點多到的家,然後吃飯,睡覺,就這樣。”
“下班回到家後有沒有再出去過?”
“沒有。”
“確定?”
“是的。”
韓彬在本子上記下,繼續問道,“你認識劉伶醉嗎?”
過了好一會,張航才點點頭,“認識。”
“什麼關係?”
“朋友。”
“什麼朋友?”
“男女朋友。”
“你不是已經結婚了嗎?”
“對,劉伶醉是我的情人。”
“你和劉伶醉認識多久了?”
“有一年多了吧。”
“在一起多久了。”
張航思索了片刻,“有一年兩個多月了吧。”
“你最後一次見她是什麼時候?”
“六月2號。”
“具體時間?”
“六月2號晚上六點。”
“在哪見得麵?”韓彬的問題看似零散,但其實每一個問題都是有針對性的,如果前後的說辭對不上,那就證明張航的口供有問題。
“在她家。”
“幾點離開的?”
“晚上八點多。”
“你們兩個都做什麼了?”
張航聳了聳肩膀,“一起吃飯聊天,然後我就回家了。”
“六月2號晚上你怎麼到的劉伶醉家,直接坐電梯上去的嗎?”
“沒有,我是先坐電梯到六樓,然後爬樓梯上的九樓。”
韓彬記錄了一下,追問,“為什麼這麼做?”
“我怕直接上九樓會被鄰居看到,告訴我老婆,萬一露餡了,我老婆又該鬧了。”
“那你還讓劉伶醉租住在自家樓上?”
張航的神色有些古怪,道,“方便。”
韓彬再次確認,“六月四號晚上,你有沒有去過劉伶醉家?”
張航搖了搖頭,“我之前說過了,我最後一次見她是六月2號。”
張航不承認六月4號見過劉伶醉,擺明了想否認自己是凶手,韓彬換了一個思路,問道,
“對於劉伶醉的死,你有什麼看法?”
張航低下了頭,“我很傷心,一夜夫妻百日恩,我們雖然沒結婚,但感情一直很好。”
“你想過娶她嗎?”
張航用手搓了搓臉,“想過。”
韓彬試探道,“你打算什麼時候跟你老婆離婚,要不要孩子?”
張航反駁道,“警察同誌,這是我的私事,跟案子無關吧,我能不能拒絕回答。”
韓彬站起身,走到了審訊椅的旁邊,“在我看來,這和劉伶醉的死有極大的關係。”
“你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有老婆、有孩子,不可能輕易的離婚再娶。而劉伶醉一直糾纏你,甚至威脅過你,所以你一氣之下就殺了她。”
“我沒有!”張航露出憤怒的神色,喊道,“你根本就是誣陷,我都說了自己六月4號根本沒見過她,又怎麼可能殺人。”
“你們警察抓不到人,就想著誣陷我,下一步是不是還想嚴刑B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