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有狙擊槍!?
盡管我們都希望是自己看錯了,可事實就擺在眼前,哪怕是像我這樣的槍支外行,都知道一個常識:手槍的有效射程視槍支的不同一般都在50-100米之間;而狙擊槍的射程起碼是千米起步。
這意味著對方的狙擊手,可以在雷雪研毫無覺察的情況下,將我們一一擊殺。
我們根本就沒有反抗的餘地,雷雪研的眼睛再好,也不可能在叢林中看清楚千米之外的目標,然後用手槍將對方擊殺……
手槍一般的有效射程都在50米左右,即便是再好的手槍也不過100米左右,超過100米,開槍的人都不知道子彈會打到哪裏去。雷雪研之前在百米內的神奇表現已經足夠驚人了,可麵對的是這動輒上千米有效射程的狙擊槍,她還有辦法嗎?
我們都把目光投向了雷雪研,她則回望了我們一眼,說道:“快離開這兒,走‘之’字形。”
說完她就直接離開了向前方跑去,這顯然說明對方的狙擊手也讓她無計可施了。當下我們無奈之下,也隻能跟著雷雪研以無規則的方式離開此地。
此時大家的壓力都很大,我們奔跑的途中,對方的狙擊手又開了幾槍,但是還好,雖然對方也可以算得上的槍法精湛,但畢竟不是像雷雪研這樣變態的槍手,那幾槍都打在附近1-2米附近,暫時還沒有人受傷,當然了,擦傷是難免的。
高速奔跑了20分鍾之後,我們隱藏在一塊大石頭後麵暫時先喘口氣,在這荒野叢林之中和操場是不一樣的,假設你在操場上20分鍾能跑5公裏,在叢林裏,你最多也就是2公裏的樣子。而且還更耗費體力。
我一邊調整著呼吸,一邊在想,這野生叢林之中,對方隻要離得夠遠,雷雪研也很難發現對手,更不要提什麼命中對方了,那要怎麼辦呢?難道就像一隻被貓追趕的老鼠一樣嗎?突然,我靈機一動,說道:“雷警官,我們很難在這叢林之中發現對方,可對方也未必能夠很輕易地發現我們啊。”
雷雪研道:“你的意思是隱藏起來,然後等對方靠近了,再幹掉對方?”
我搖頭說道:“不是,我的意思是躲起來,等對方追到前麵去了,再向另一個方向逃跑。”
李燕吃驚地說道:“這太瘋狂了,現在可是白天,對方又不是瞎子,怎麼躲得過去?”
我反駁道:“我們在叢林中這樣高速移動,體力消耗巨大不說,而且對方也會更容易地發現我們!何況我們已經有兩天沒吃過東西了,體力很快就要跟不上了,我已經感覺到兩條腿有抽筋的征兆了,再這樣下去,等體力耗盡的時候,就是我們的死期。”
不說吃東西還好,一說起來,三人的小腹都如雷鳴一般地響了起來,雷雪研沉吟了一下,說道:“你說說怎麼個躲法。”
我揮了揮手,加強的說話的語氣,說道:“三人在一起目標太大,我覺得最好是分散開來,你還是在最後麵,我們的動作一定要輕,他們不一定能覺察到我們,樹枝與灌木的輕微抖動並不能讓對方確定我們的位置,因為這種程度的抖動也有可能是微風造成的。”
我不否認我說的‘分散開’是暗帶私貨,但是在此時也的確是個好辦法。
李燕聽到我說‘分散開’的時候,眼睛突然亮了一下,隨後低頭沒有說話。
雷雪研大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說道:“行,這也是個辦法,不過,我醜話說在前頭,你們必須隨時都保持在我的視線之內,別逼我寫死亡報告。”
雖說她這話裏帶著深深的殺氣,但此時我和李燕又哪會當真,有了這個名正言順的借口,拉開距離當然是要利用最大化了,還真的呆在你視線之內啊?不過表麵上自然是連連允諾。
意見達成一致之後,我們三人慢慢地分散開來,向前移動時動作都放輕了許多。效果顯著,對方的狙擊手隨後又開了幾槍,但是都偏得很遠,其中有一發子彈居然都打到10多米之外去了。
我一開始還表現得很老實,都在雷雪研的視線之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向外移動也越來越堅決,到了最後根本就是無視雷雪研示意讓我停下來的手勢,隻一會功夫,就至少離雷雪研的距離超過了50米。
我藏在了一棵樹的後麵,轉頭向李燕的方向望去,見李燕早已不見蹤影。然後我向雷雪研望去的時候,卻見到雷雪研滿臉憤怒地看著我,一邊示意我呆在原地別動;一邊向我這邊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