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你身上有——香味兒嗎?”林宇忍不住問道。
吳秀英被問愣了,“什麼——香味?”
倒是周阿順此時湊上前,一個勁兒點頭,張嘴想說什麼,又發不出聲音,急切之間,他作出一個極惡心的陶醉狀,讓吳秀英狠狠懟了他一拳,煞白的臉泛起紅暈。
林宇被逗笑了,當超越生死時,他格外喜歡這種真情流露,好像隻有在這個時候,人和人之間才是不加偽裝的,“一會兒我要做一件挺過分的事,兩位不要介意。”
不等兩人反應過來,他已經再次衝進小屋,跳上床,抓住床上的幹屍,手上七彩的火焰依次轉換顏色,很快就呈現耀眼的淡金色。
“呼……”
幹屍猛烈地燒起來,表麵的皮肉迅速消失,當第一截骨頭露出來以後,異香撲鼻而來,滿室惡臭都在刹那間消失,隨著骨頭暴露出來的越多,異香也越來越重,室內剛才還凝重的陰氣也隨之消散,隱約地,林宇似乎聽到有梵音在空氣裏飄來飄去,讓人聞之心中的陰霾一掃而空,如同給心靈洗了一個澡般爽利。
門外的兩人不知何時已經雙膝跪地,雙手合什於胸前,表情虔誠而神聖,身上的怨氣如遇到陽光的雪,一點一點融化。
最後一點皮肉和衣物也被煉化,整具骷髏一改剛才的可怖模樣,潔白如玉,異香撲鼻,與一般的死人骨頭不同的是,它通體帶著一種神聖之感。
林宇一點一點收回手上的火焰,香氣雖然少了很多,但光芒一點沒有減弱,反而奪目的讓他睜不開眼睛。
“果然如此,”林宇長籲一口氣,“秦祥你個王八蛋!早知道我真應該在店裏就把你宰掉!”
現在就是不用卜算之術,也猜得出來吳秀英是何方神聖。
累世休功德,行善事,一世衣食無憂,二世大富之家,兒孫滿堂,和家歡樂,三世高官厚祿,萬人景仰,四世往後,是為大德行,功德無量,福延萬代,且開始修轉世金身,出生時身具異香,是為轉世善人,曆經九世,可成仙!
這……這可是多少人幾輩子都修不來的福氣,百萬中無一的,眼下的吳秀英,正是三世轉生的,哪怕小有波折,斷不會是此貧困交加,勞碌不堪的命格,更加不可能遺禍身邊的至親至愛。
“好狠毒的心啊,”林宇猜到秦祥想幹什麼了。
先是利用他轉移視線,然後找到替身奪舍,再趁林宇釋放惡鬼,導致生靈塗炭,陣腳大亂,一片狼籍之時,偷偷潛回到吳秀英家,取金身煉化,服下,房間牆壁內加了鎖魂陣,吳秀英的魂魄無處可逃,隻能被困在此地,多半是用來當藥引,成就他無上金身。
是奪舍沒錯,隻是他沒有說完,這種奪舍有個說法,叫逆天改命,成功的人,等於脫胎換骨,再學什麼法術都一日千裏,而且運道過人,想要害他,都千難萬難。
要真讓秦祥得逞,今後再想殺他,就幾乎不可能了。
隻是一次偶然的巧遇,就讓他碰到正落難的轉世善人,貪婪蒙蔽了他的雙眼,或者他本性即是如此,不管怎麼樣,這麼做實在太過分了。
“也是你命中該有此劫,”林宇扶起吳秀英和周阿順,“現在一切有我,你們安心呆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