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我是他的不幸(2月21日)
覺得自己越來越虛偽了。居然為了掩蓋凱的事情,笑著和老公一起吃飯。老公絲毫沒有發覺早上那個不說話的電話是凱打的。前幾天,還對老公說要做一對坦誠的夫妻,可是現在居然在欺騙他。
不過整件事最對不起的人還是凱,他什麼錯都沒有,隻是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卻要承受所有的痛苦。
自我有記憶起,凱就住在我們家隔壁,我們一起手拉手上幼兒園,一起抓知了,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他比我大一歲,那年他要讀小學了,而我還有一年幼兒園沒有讀,我哭著喊著要和他一起讀小學,家人無奈,我和他成了同班同學。
記得那是小學四年級,因為氣惱爸爸媽媽偷偷出去看電影,把我扔在凱家,就想一個人去找叔叔,凱想阻止我,但是我不聽,無奈之下,我們一起從青浦出發,往市區坐車。兩個九歲左右的小孩,怎麼可能明白上海的交通。當父母們找到我們的時候已經是淩晨了。
爸爸第一次要打我,可是凱擋在前麵,說是他帶我出去的。他爸爸狠狠地揍了他。我現在還記得當時的情景。這是我欠凱的第一份情。
初一的時候,因為指責學長未穿校服而得罪他們,於是他們每天都會放掉我自行車輪胎中的氣。凱知道後,去與學長們理論,結果打起來,最後被學校記過。這是我欠他的第二份情。
之後,我不聽勸告,硬是要學習車技,他為了救摔下來的我,流了很多血。我第一次看到那麼多血,這是我欠他的第三份情。
初二的時候,參加雛鷹計劃的一個比賽,掉入河中,那河很淺,根本不可能淹死人,但是他知道我怕水,硬是在秋天跳下河救我。這是我欠他的第四份情。
初三時候,我想報考華師大二附中,他說要和我念同一所高中,於是拚命學習。我知道他的成績不可能上這個高中,即使讀了這個高中也會很累,所以我放棄了市重點,改報他能考上的區重點。這是我為他做的唯一一件事。可是如果當年我沒有做這件事,而是離開他去讀其他高中,也許現在的結局就不是這樣的。
高中,我們不在同一個班級,但仍然一起上學,一起放學,一起吃飯,是學校公認的一對。
高二時候,年輕的我認為真愛最大,所以當知道好友暗戀某個老師的時候,代替好友向老師表白,因為言語不祥,讓所有人誤會我暗戀那個老師,包括他。之後,他第一次向我表白,說不要我當妹妹了,要我當他女朋友。我錯愕,以高中生不能談戀愛為由拒絕了。
之後的文理分科,我想讀建築係,所以必須選理科,物理和化學,我選了比較擅長的化學,可是他,明明文科比較好,卻要和我一起讀化學。那時是我們第一次大的爭吵。因為我的文史也不差,所以一度想和他一起選文,但是最終,我還是不能放棄建築係,所以自私地任由他和我一起讀化學。
後來的運動會,我因為好勝,想爭取第一名而昏倒在跑道上,醒來後,他抱著我說,我是他女朋友,他一定會好好照顧我。因為選化學的愧疚,我沒有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