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28歲還要被媽媽揪耳朵(1 / 2)

28歲還要被媽媽揪耳朵(3月2日夜)

本來今天要搬去老公的公寓,正式開始我們的“兩人世界”。結果以被媽媽痛罵一頓告終。嗚嗚,實在可憐。

其實小叔是知道我們今天要搬家的,隻不過他以為我們隻是搬東西,而我們以為他們知道我們要搬過去同住。嗨,誤會就是這樣產生的。媽媽說,正常的結婚應該是,雙方父母正式見麵,商量訂婚。然後選日子,定禮堂,商量聘金,嫁妝,賓客,然後行迎娶禮,這樣才能一起住,可是我們,丟張結婚證書就拍拍屁股走人,回來後還公然非法同居,現在同居還不算,甚至想沒辦婚禮就搬去新房住!

“我們有結婚證書,所以不是非法同居!”我忍不住頂嘴,“而且學校也沒婚禮習俗這堂課,我們怎麼知道婚禮要怎麼辦!”

“你還有理了,你難道背著結婚證書給每個人看過了?!”我本想說,“這是我們兩個的事情,關其他人什麼事!”可是老公向我搖搖頭,我隻能閉上嘴巴。

“你們一天之內就說結婚,然後不見蹤影,你知道家中連一條結婚用的棉被都沒有。為了你們的禮服,禮堂,首飾,你知道你叔叔,你公公他們拜托了多少人嗎?!”其實對於這件事,我也是心中愧疚的,但是還是不顧老公的眼色,忍不住頂嘴,“媽媽,你不是一直說你女兒太老,很快就要嫁不出去了,為什麼不早些準備嫁妝呢?!”

“你這個不肖女,你也知道自己老了,那我問你這些是什麼?!”媽媽一下子惱羞成怒,揪著我的耳朵走到床頭櫃旁邊拉開抽屜讓我看。嗨,原來這才是媽媽生氣的主要原因,怪不得一開始就覺得媽媽今天火氣特別大。

可是,媽媽啊,你女兒今年28了,你當著女婿和侄子的麵,揪著女兒的耳朵滿屋跑,還要女兒解釋保險套的用途,你讓女兒以後怎麼做人啊?嗚嗚嗚……

反正事情的結局就是,我們被告知,在婚禮舉行之前,任何舊的東西,包括我們兩個大活人都不能進新房。

不過我還是很不服氣的,他的公寓算是什麼新房啊,結婚那晚住他家,第二天住我家,他的公寓要第三天才去,都結婚三天了,還算什麼新人住新房呀。而且再嚴格算起來,婚禮那天也不是新婚啊,那天是我們結婚56天的紀念日。

緣分天注定(3月3日下午)

昨天上午被媽媽訓過之後,下午沒事可幹,突然想到以前和死黨約定過,如果我們認定哪個男人做老公,要在結婚前介紹給其他人認識,雖然她們在大學時期就認識林,甚至還有他的電話號碼,不過還沒有用老公的身份正式介紹過,所以就約了大家吃晚飯。

一晃大學畢業好多年了,餐桌上的人也越來越多了。剛畢業的年少輕狂好像還在眼前。後來怡去了美國讀博士,我們的聚會連打牌都缺人了。不過很快寧的老公加入了,一年後他們的兒子浩浩也加入了,再接著晨的老公也加入了,現在我居然也帶著老公一起來了,如果怡回來的話,那真的是一大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