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1 / 2)

要曉得誰捅了她的天,她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去找沈博雅了。

孔雀放不下沈博雅。

他跟一個人太像了,太像太像了。

側臉轉眼之間的風情,舉手投足時候的瀟灑,講話裏刻意壓低的魅惑聲線,骨子裏麵的那種驕傲。他跟那個人做了一模一樣的事,遞給了她一模一樣的食物,說了一模一樣的話。眼睛低垂眼簾遮住視線的時候,她都差點錯認了。

這不會是老天特地再派一個他來收自己的吧?她有點煩,但是又有點兒護短。

哪個叫他跟那個人那像的咧!她做了壞事,也不能算到沈博雅頭上,更加不能算到那個人頭上!

一大清早的,孔雀就醒了。因為她心裏有事兒,積得有點睡不著覺。她睡不著,別個也別想睡好。六點半哪,一個電話就打到沈博雅的手機上去了。

部隊的咩,怎麼會睡懶覺?

電話嘟了還沒幾聲,就被對方接了起來。他的聲音裏帶著清醒,不過很是疑惑,“孔雀,有事?”

“有,你今天有空沒有?出來,我要見你。”

她講話的口氣就像第一天的時候,沈博雅接到了孔雀的電話。那樣的斬釘截鐵不容對方有任何拒絕的意圖。

他憋了很多天,不讓自己去想她。每每拿起手機,就強迫自己放下。

但是真的放得下?你看手機屏幕的桌麵,不就是那天在橋上看風景的孔雀?就是因為換了個手機桌麵,他都不想把手機掏出來給別個看了。

那天晚上過後,理智告訴沈博雅,萬事要重新開始,就得從現在開始斷。如果他不把自己對孔雀的妄念給斷了,肯定要出大事的。

但人就是會向欲望臣服。越是理智越是被警告,越是忘不掉。

他就是覺得這幾天像******過年,一天過三年,一秒鍾都能跟十個小時一樣的難捱。看個文件把,從第一行看到十幾行,腦子裏麵突然想到個模模糊糊的影子,再低頭看,尼瑪的看到哪裏來了他都不記得,又得從頭看起。算個算數吧,愣是能看掉幾個零,他都快瘋了。

而且他堅決不看動物世界,一聽到鳥類就覺得渾身發毛,看到孔雀翎毛的裝飾物品心裏就開始打梗。

瘋得快睡不醒的時候,電話來了。他電話一接,孔雀?

這好,他披著薄霧從部隊裏麵把車開出去了。都差點把他凍殘了。三天覺也沒睡好,一大早的霧還很有點足咧,路也看不清白,一路盯著看。累死。

兩個人約在酒店見麵,不為別的。她要吃過早的,但是她習慣不好,非要喝早茶。

不曉得要擺個幾大的排場。吃東西非要擺滿一桌子。但是她不浪費,吃不完,打包。

等著服務員把沈博雅帶進了包房,孔雀才把腦袋從一堆報紙裏抬起來。不曉得幾現代的人,但是她就是喜歡看報紙。手機不一樣可以看新聞?她偏不,就是喜歡報紙的油墨香,其實她就是喜歡手指上沾著油墨香的那個人。

沈博雅見到孔雀,隻覺得恍若隔世。她的臉上脂粉未施,頭發隻是隨意的綰了個髻,還是白襯衫,下麵一條牛仔褲。就像個學生似地。

白襯衫,她永遠都有穿不完的白襯衫。不曉得為什麼她那麼的癡迷。

不過我們沈公子第一句話還真不是他有多想孔雀,也不是問她有什麼事。

他說:“你怎麼比我先到?”

噗的一下,孔雀笑了出來。“我為什麼比你先到?因為我一路飆車過來的啊?我怕你到了,點了我不愛吃的東西。”

是的,她個糊坨坨是真的一路飆車開過來的。有點小霧怕個鬼,雙閃一打,一路往死裏拍喇叭。她開的又是個不怕撞的悍馬,還是個特別飆的黃色。車是哪個的?肯定是打劫了款姐兒宋貝特撒。

這大的車子,一路瞎衝,路上的人都隻敢慢慢的開,就看到個黃色的物體在街上一閃而過。路上的人都啐了一口,不怕死不要命的神經病!

孔雀本來就是瘋子。瘋得不成名堂。要不是有人壓著她的性子壓了好幾年,她隻怕是一回來就要翻天覆地的大鬧一場的。不過她怕自己鬧兩哈,自己的家底就被別個翻了個底朝天。那不行,還是得憋住。

“下次不要那糊,車開慢點。”沈博雅落座之後認真囑咐她。他就是曉得這丫頭能惹事,喜歡胡鬧。

“恩恩恩。”連這樣的囑咐都像,孔雀無不失落的想著。但是那個人的口氣是疏離又帶著警告的意味,而沈博雅則是十成十的關心。

不一樣,兩個人還是不一樣。

她首先是記得吃,吃完了,就開始親自動手給沈博雅沏茶。沈博雅倒是愣住了,他從來不曉得孔雀還會跟別個倒水的,搞得他——相當的受寵若驚。

沈博雅把個杯子捏在手裏,裏麵的水都舍不得喝上一口,緊緊的攥著,跟捏寶貝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