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偉業,你不要聽她胡說,她這個人心計這麼重,她不會再原諒你的,她隻是一直在設計著要如何毀了你,現在你的公司生意這麼差,又得失了這麼多的客人,都是她害你的。”楊子棋聽我的說話,一下子害怕了起來,立即伸手去拉了拉王偉業。
我好笑的看著她的心慌,諷刺說:“你看,自己對他都沒有半點信任,你還跟他在一起,為了他不惜眾叛親離,就真的這麼值得嗎?你若開心,就一直這麼開心下去吧!”
說著,我彎身將恩恩抱起,用力的抱緊。
雖然隻是短暫的時間分開,可是我都思念得睡著也吃不下去了。
現在恩恩能在懷中,才感覺好受一點。
“媽咪,我很想你。”恩恩同樣用力的抱著我,用力的在我的臉上親了親。
不再去看那兩個賤人,我抱著女兒就往外麵走。
跟著律師一起上車,才看向他認真的問:“陳律師,我想問你,我能不能告他重婚罪呢?這樣是不是就可以讓他們兩個坐牢?”
“要證明以夫妻名義同居,才能起訴重婚罪,可是你有這樣的證明嗎?他們這樣同居多久了?他們旁邊的鄰居可以證明他們以夫妻名義同居嗎?這些證據你都要有,不然就會麻煩一點,要知道這種家庭事就最麻煩了。”陳律師轉身向我,專業的解釋著。
我其實根本就不懂得這些,隻能說出我知道的:“我老公之前一起跟我一起住的,他就是前一天跟我鬧翻臉了才到這裏來,旁邊的人還不能證明他們一直以夫妻名議在這裏同居吧!我得有什麼條件才能靠他們入罪嗎?他們背著我做那些事,還懷上了孩子,就不能告他們通奸嗎?”
“這麼說吧!就算你有證據證明他們曾背著你有那種關係,也隻能說他們是通奸。通奸是指已婚人士自願與配偶以外的異性發生性行為,一般情況下通奸不定為犯罪。不過,你倒是可以用這為理由提出離婚。”律師溫聲的說,我根本就不明白他的意思。
是說,我根本就不能告他們入罪嗎?
“這樣吧!王太太,你先別著急,我會跟進你的案子,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將孩子奪回你的身邊。如果你真的沒有更好的證據的話,那我們就嚐試指證他們通奸,以這個理由提出離婚,到時候很大的機會孩子會判給你的。關於那個女人腹中的孩子,現在還沒有出世,還不能作為證明,法院也不會聽信你的片麵之辭的,就像是他們也會說你跟你的員工關係曖昧一樣,你們各執一詞是沒有用的。”陳律師吸了口氣,笑了笑:“要不這樣吧!你們最好就是私下和解,協議離婚,然後相互談好離婚後的一切安排,那就是最好的。若真的要告他們入罪,隻怕到時候你的生活也會被影響,最後也不一定就行。不管如何,現在你還是先帶女兒回家好好的休息,我們再一個機會再坐下來好好的談,到時候你要準備好你所有能證明他們通奸的證據,那就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