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這不是誤會(1 / 3)

“你們這幫混蛋!有什麼話不能好好說?草泥馬!連自己人都幹?你們做人沒有良知嗎?太喪心病狂了!”曹團長很想保持平靜和淡定的,但是終究還是沒有忍住。這個突發事件在曹團長看來已經完全脫離了開玩笑和惡作劇這樣的範疇,如果在這裏的不是曹團長,換成一個實力差點的,已經被亂箭穿心而死了。曹團長不肉疼,隻是心在滴血。

那陣急促的箭雨足足下了一盞茶的時間有餘方才漸漸的緩了下來,被曹團長用來當盾牌的神泣周圍,都已經鋪了幾百支箭矢了,即便是巴克利的身體表麵積,也可以輕輕鬆鬆的把他給裝飾成刺蝟。孟菲斯城牆上的弓箭手,本事也確實不是蓋的,準度都很不錯,幾乎沒有射偏的。他們也感覺出來了,這種攻擊對曹團長是沒有什麼效果的。

曹團長扛著神泣,貓著腰跑回了很長一段距離,方才又一陣跳腳大罵。城牆上的人同樣不甘示弱,和曹團長對罵起來,隻不過他們的中氣比起曹團長來說就差遠了,被曹團長噴得狗血淋頭。曹團長的髒話水平不用多說,短短一會時間,幾乎把孟菲斯城裏麵的所有人的祖宗十八代都給問候了一遍。直到斯嘉麗若有所思的讓劫掠團的人亮出了劫掠團招搖的團旗,方才勉勉強強的終止了這場鬧劇。因為之前一直都在無盡之森當中趕路,所以劫掠團的團旗早就被放到了拖車上,之後也忘記了拿出來頂在腦袋上。

劫掠團的團旗上的圖案在一般的人看來,都像是搞笑用的,但是那行比蒙古語寫成的“比蒙帝國皇家征貢團”的字,可絕對不是用來開玩笑的。孟菲斯高大的城牆上此刻已經鴉雀無聲了,曹團長倒是沒有注意身後的變化,還以為是自己的毒舌太犀利了,猶自罵個不聽。

一陣吱呀的響聲過後,那城門的吊橋也再度緩緩的放了下來,曹團長可以清楚的看到城門裏麵還有不少人在探頭探腦的張望,一道道眼神寫滿了好奇。見到這一幕,曹團長更是來氣,難道劫掠團是過來讓你們觀看的珍稀動物不成?

不多時,一隊騎士從孟菲斯城中疾馳而出。這隊騎士也是囂張得緊,一馬當先的騎士筆直的衝到了曹團長麵前不足丈許的距離,方才一勒韁繩,那匹土黃色的巨骨馬也隨著他這個動作希律律的一聲長鳴,一雙前蹄抬起人立而起。這匹巨骨馬是毋庸置疑的好馬,而且一看就知道絕對是比蒙帝國豪斯族的得意作品,絕對是最好的那種巨骨馬,從頭到尾起碼有一丈半,光澤的被毛下麵是一塊塊如同岩石雕刻而成的塊狀肌肉。這種巨型巨骨馬,體重絕對超過八百磅,比曹團長的烏騅都還要大出兩圈,在比蒙帝國當中也是非常稀少的,非常能負重,就算是巴克利和勒布朗這樣的猛男,也能背負,是組建重騎兵的最佳選項。那馬蹄落下來的時候,甚至濺起了一片積雪,灑落在曹團長的麵前。

曹團長從頭到尾連腦袋都沒有抬一下,隻是淡定自若的為自己點上了一支大雪茄,直到麵前這個騎士炫耀夠了,曹團長方才不屑的抬起眼瞥了他一眼,吐出一口回龍。

“不錯,還算是條好漢,就是這個頭太小了,一點都不像個男人,倒像是個嬌滴滴的娘們兒!”馬背上身材高大的騎士揚鞭指了指麵前不遠處的曹團長,他的話惹得身後的其他騎士也是一陣哄堂大笑。他也許對曹團長這種淡定比較欣賞,可更多的卻是調侃。

“這個混蛋,竟然敢說老板是個娘們兒!?”麵對此情此景,頓時萌庫看不下去了,伸手就準備去摘箭頭的硬弓。看得出來,最近的團隊文化熏陶還是非常成功的,被拐帶出來的萌庫已經把團隊榮譽視若生命了。至於曹團長,更是成為了萌庫心中的一大偶像,看到自己偶像的尊嚴被人如此調戲,萌庫完全不能接受,他已經做好了和對方決鬥的準備。如果不是一邊的艾弗森拖著,這個血氣方剛的小夥子已經衝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