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1 / 2)

安心打來電話的時候,安哲帶著我剛剛從西四路的立交橋上繞下來。

也許是因為剛才堵車堵得太厲害,安哲接電話的時候語氣顯得十分不耐煩。

“你怎麼想一出是一出?”他眼睛瞟著窗外,眉頭緊緊的皺在一起:“等你回來自己去取。反正已經放了兩個月了。你不是下個月就回來嗎?”

安心的聲音好象在撒嬌。

安哲沒好氣的數落她:“我都快成你的保姆了。房子幫你看著,寵物幫你養著,還要負責幫你取衣服?你不要得寸進尺。”

我從前排座上支起耳朵看他,語氣不善啊,寵物是指我吧?有我什麼事啊?

“我總不能整天圍著你轉吧。”安哲停頓了一下,惡狠狠的說:“說好了,最後一次。你再要煩我,我就把你的寶貝鸚鵡打個折賣了。”

說完“啪”的一聲掛了電話。

我直愣愣的看著他,安心惹他了關我什麼事啊?

安哲瞟了我一眼,伸手揉了揉我的脖子:“別生氣,我嚇唬她呢。真要賣了你,洗澡的時候誰給我拿毛巾呀。盡管咱家毛巾經你一拿都壞的特別快。”

我翻了他一眼,說得我跟個童養媳似的。毛巾壞了是質量不好,我樂於助人也有錯啦?

安哲自憐自艾的歎氣:“看來得先去為大小姐效勞了。”

我無精打采的縮回座位裏。他本來是說要帶著我去鼎福園吃水晶包的。看來……,唉,我還真餓了。廣播裏正在播放我喜歡的一首英文歌曲《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我百無聊賴的跟著哼唱。《音樂之聲》裏麵的瑪麗亞不是說憂愁的時候就唱歌嗎?

安哲扭頭誇我:“學得還真快啊,潘潘,你可真讓我刮目相看。”

我瞟了他一眼,在心裏歎了口氣:一邊聽就一邊學會了?那是鸚鵡還是錄音機啊?

車子駛進小區大門口的時候,我隔著車窗看到了高大氣派的大理石柱子上幾個金光燦燦的大字:麗日公寓。安心就住這裏?這一帶的房子可不便宜啊。

洗衣房離安心住的那幢樓並不遠。安哲取了衣服就帶著我步行過去。安心的小窩在十七樓。

我站在安哲的肩膀上,東張西望的打量我正牌主人的閨房:兩居室的精致小套房,幾乎每間屋子都有十分寬大的落地窗。家具上還蒙著防塵罩,看不出本來麵目。

安哲打開衣櫥,馬馬虎虎的把衣服掛了進去。我趕緊湊了過去,據說通過衣櫥可以了解一個女人,不知道這說法是真是假?

衣櫥裏的衣服並沒有嚴格的分類,隻是很隨意的掛在一起,有飄逸的蕾絲長裙和正式的套裝,也有綴著流蘇的牛仔褲和鑲水鑽的小披肩。從顏色上也看不出主人有什麼明顯的喜好。

眼花繚亂之餘,我隻能得出這個結論:安心大概是個極端自信的人。所以各種著裝風格她都敢嚐試。

書房外麵也有一個大露台,上麵擺了一張和安哲家一模一樣的搖椅。隻不過露台上的幾盆植物都半死不活的,也不知道多久沒有澆水了。

房間據說是有人定期打掃,但是看到厚厚的防塵罩還是有一種要被灰塵窒息的不舒服的感覺。不知道我在這裏住了多久,竟然一點熟悉的感覺也找不到。我決定再去其他地方看看,

首要選擇當然就是廚房。廚房裏設備齊全,連煎鍋就有不同型號的好幾個,但是幹淨的纖塵不染,怎麼看都不象是世俗煙火之地,更象是供雜誌拍照用的樣板間。廚房一角立著一人多高的冰箱,拉開門探頭一看:除了厚厚一疊絲襪,剩下的就是瓶瓶罐罐的化妝品。

這個安心,她把冰箱當成什麼啊?女性用品儲藏室?

飛出廚房,安哲正在接電話。起初以為是安心,聽他說話才知道不是。

“不去了,你們去玩吧。”他笑著說:“我還沒吃晚飯呢。”

電話裏是一個似曾相識的男人的聲音。

“再說,我家妖精還在呢。”安哲有意無意的瞟了我一眼,笑嘻嘻的說:“真要帶它上那種地方,你不怕鬧翻天啊。”

妖精這麼個有創意的措辭,不會是說我吧?

“那真要出什麼亂子,你可別怪我啊。”安哲又笑了:“我們倆都餓著呢,先給我們點吃的。我們半小時以後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