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魂塔上,巫妖山德魯席地而坐,而林德還是靜靜的飄在空中。
“血腥的巴拉克,是一個偉大的人物,他具有成為偉人的一切品質。”巫妖山德魯喃喃道:“殘酷,冷漠,無情,毫無人性,做事幹淨利落,沒有底線,詭詐的頭腦,懂得取舍,習慣於背叛,為了成功可犧牲一切。”
林德心中一動,巫妖山德魯評價非常中肯,人是不可能勝天的,也就是不可能逆著世道而行,成功者需要遵循遊戲規則。在公正道德的社會環境下,聖人必須具備優秀的品質,而在混亂邪惡的境況下,隻有最為卑微無恥的小人,才能夠笑到最後。
“我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巫妖山德魯緬懷往日的崢嶸歲月,略有些激動道:“他是最恐怖的領袖,我永遠揣摩不到他的心中所想。當時的牧首,是我們的共同好友,為了獲得一名強者的忠誠,他毫不猶豫的殺了牧首,將他的屍體掛在卡俄斯神像上。”
林德瞳孔微微收緊,心中驚歎不已,三百年前的牧首被殺死,曆史上並沒有記錄。可能是因為太過丟臉了,影響牧首在人們心目中的神化地位,被刻意的抹除了。
林德清楚的記得,那位牧首的死因,被記載為受到至高神的感召升天。
“沒有人敢質疑巴拉克,也沒有人敢站出來為死掉的牧首說話。”巫妖山德魯繼續道:“那個時代,人們都怕他,血腥的巴拉克,絕對是一個瘋子般的屠夫,他親手覆滅的大家族超過一百個。而且巴拉克家族在當時極為強盛,幾乎比得上十二大公。”
所謂有因便有果,難怪血腥的巴拉克一死,他的家族就遭受了滅頂之災。
“為了尋找格薩爾王之劍,我們進入了哈比人的聚集地,也就是現在的邪惡之地。哈比人十分好客,用美食和暖暖的溫泉,洗掉了我們旅途上的疲勞。可是巴拉克得到格薩爾王之劍後,立刻將哈比人滅族,隻有少數逃到了深山內。”
“滅族?”林德麵色驚變:“為什麼?”
巫妖山德魯沉默了半晌,才道:“這個世界,隻有哈比人,能夠不受格薩爾王之劍的影響,血腥的巴拉克此舉,是想將格薩爾王之劍永遠掌控在手裏。”
“夠狠毒。”林德冷冷的評價道。
“隻可惜,如偉人般完美的血腥巴拉克,也有自己的弱點。”巫妖山德魯惋惜道:“從聖山上,來了一個神秘的強者,誰也不知道來自何方,但卻成為巴拉克的克星。”
林德想起了一個重要的名字,三百年前,陪同血腥的巴拉克進入地獄山脈的命運眷顧者,在十二英雄中,地位居於第二,也就是來自神族的使者。
“你是說凱恩麼?”林德問道。
巫妖山德魯搖搖頭:“不,雖然她自稱凱恩爵士,但誰都可以看得出,她是一個女扮男裝的女子。她真名為凱瑟琳,氣質優雅,容顏俊俏。與血腥的巴拉克瘋狂不同,她總是能在慘無人道的惡行中,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為之披上偽善的外衣。她與巴拉克的配合,是天衣無縫的,屠殺變成了聖人的恩典,背叛成了偉大的善舉。”
“隻可惜,血腥的殘忍無情的巴拉克,不該陷入愛河之中,他愛上了凱瑟琳,所以處處受到她的擺布。按照原本的計劃,巴拉克在取得格薩爾王之劍後,本應投靠蝗蟲女王,得到女王的祝福,成為女王身邊的大將,征戰位麵,並獲得永生不死。”
林德心中恍然,難怪血腥的巴拉克,能夠通過重重防衛,接近蝗蟲女王。
不過,林德又有些不明白,蝗蟲女王是神級的存在,根據資料記載,她的身軀至少有一千多米高,占據方圓十多裏的土地。如此龐大而又恐怖的巨*物,是不可能一劍殺死的,即使格薩爾王之劍是神器也不行。
而且蝗蟲女王是高等智慧生物,她絕不會將自己的弱點暴露於人前。
林德表情嚴肅起來,問道:“蝗蟲女王是如何被殺死的?”
巫妖山德魯抬起頭來,說道:“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林德很奇怪,魔法智能判斷出,巫妖山德魯並沒有說謊。
巫妖山德魯坦然道:“除了血腥的巴拉克和神秘的凱瑟琳女士外,我們都不清楚蝗蟲女王是怎麼死的,當時我就跟在巴拉克的身後,與巴拉克一起跪在地上。巴拉克將格薩爾王之劍舉起來,獻給蝗蟲女王過目。蝗蟲女王的身軀高聳入雲,她伸出一條觸手,卷起格薩爾王之劍,然後一點點回縮,這時候我聽到了巴拉克沉重的呼吸聲,現在回想起來,顯然他也格外的緊張。倒是凱瑟琳女士,麵色如常,神情依舊如平常般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