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柳暗花明
王月死了。
屍體是在郊區農田旁的一條水渠中發現的,是被扼死的,死亡時間大約在兩天前,也就是顧菲菲和艾小美再次走訪建材商店的前一天傍晚。那時她應該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到凶手的。
驗屍結果表明,王月身上沒有約束傷和反抗傷,顯然凶手是相熟的人,並且衣物完好沒有強暴跡象,隻是隨身攜帶的錢財、手機和首飾都不見了。從案情特征上看,疑似遭到搶劫附加傷害,但發生在當下這個節骨眼上就有些詭異了,難道凶手的目的是滅口?
五年前一名刑警遇害,隨身配槍遭搶;五年後警槍再度出現時,成為一起銀行搶劫案的凶器;在調查銀行劫案中,發現受害者老婆在案發前一天曾撥打過一個私家偵探的手機,而該手機又是一起碎屍案中受害者失蹤前最後撥打過的電話;如今銀行劫案受害者的老婆,終也死於劫殺……四起案件,猶如齊頭並進的四條曲線,時而交集,時而分開,忽遠忽近,膠著反複,以至於警方目前掌握的證據鏈,根本無法證明它們是來自同一個還是多個凶手或者團夥所為,甚至四起案件來自四個不同的凶手都是有可能的。比較明了的是,所謂的私家偵探,肯定在其中某起案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所以他是個首要的偵破方向。
私家偵探自稱姓趙肯定是謊話,專案組從一些細節上的表現推測,他可能有過犯罪前科——比如他行事風格謹慎細致,不管是在報社刊登廣告,還是在聯係電話的使用上,都格外注意避免暴露真實身份,顯示出一定的反偵查經驗,還有他手背上留有刺青等。而專案組現在可以利用素描畫像,除了下屬各分局和派出所的走訪排查之外,還可以嚐試從前科犯檔案中找出麵貌相似者,做進一步比對。
不過國內目前相應的數據庫建立得還不夠完善,人像檢索識別係統無法在案件偵破中推廣使用,所以隻能靠專案組的同誌人工篩查檔案。這雖然是一種比較原始的手法,但過往的成功經驗表明,還是非常有效果的。當然這種比對不能盲目,可以適當圈定範圍。私家偵探是幾個月前才跳出來,緊接著一係列案件隨之發生,所以他很可能是本年度獲釋出獄人員。為了盡可能節省時間,顧菲菲和艾小美也參與其中,同時艾小美又把王月電腦上的硬盤拆了回來,冀望從她qq上的網友中找到有價值的線索。
私家偵探是重點嫌疑人,但他與銀行劫案是否有關還很難說,專案組和支援小組都清醒地認識到,必須另尋突破口。杜英雄覺得如果能搞清楚搶匪作案後是如何全身而退的,將會對偵破起到關鍵性的推進作用。
實事求是地講,當時陸港警方的部署,確實做到了密不透風。搜索半徑覆蓋了大半個城市,搜索範圍內過往的公交車、私家車、出租車,全部被要求停車接受檢查,凡是符合嫌疑人外形特征的路人,也都必須接受細致的盤問。可搶匪就是在這樣嚴密的布防和搜索中,如遁形一般消失,實在令人困惑。杜英雄找來案發前後所有相關監控視頻錄像,一遍一遍反複研究,他就不相信搶匪真有飛天遁地的本事,一定是有什麼地方被忽略了。
每個人都有任務,韓印自然也不例外,隻是他又一次躲到安靜的角落裏,獨自一人去細細審視案件中的每一個細節,但與其他人不同,他的著眼點首先放到了五年前。
“當案件偵破陷入僵局,當所有線索全部中斷,最好的選擇即是回到原點。”——這句話韓印做學生時聽導師提起過,也在他自己的課堂上傳授給他的學生,那麼本案的原點,很顯然應該是五年前的搶劫案。
動機不必考究了,由吳老師坐鎮的專家組當然值得信賴,關鍵要考慮搶匪作案後的動向。他為什麼會沉寂五年?為什麼選擇此時複出?當年風聲鶴唳的追捕,真的威懾到他了嗎?敢在光天化日下搶劫殺人的主兒,能按捺住五年的平淡生活嗎?
答案是“很難”!除非出現不可抗拒的因素,比如患病,比如因其他犯罪被關進監獄。韓印認為最大可能性是後者,如此,搶匪的範圍應該圈定在——於五年前“警槍案”發生後獲罪入獄的,又在“銀行劫案前”獲釋的前科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