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好些以後,我就跟著拉森小姐搭那輛黑色汽車上學。墨菲夫人幾乎每天都會給我東西:一條她說在櫥櫃裏找到的短裙、羊毛帽、駝色大衣、長春花色的圍巾和配套手套。這些衣服有的少了紐扣,有的裂了口,有的必須縫邊或者改小。有天墨菲夫人發現我在用範妮給我的針線補裙子,頓時驚呼起來:“哎呀,你還真是心靈手巧啊!”
她做的飯菜那麼熟悉,勾起了我一段又一段回憶:烤箱裏嗞嗞作響的香腸加土豆,祖母清早泡的一杯茶;屋後晾衣繩上迎風招展的衣服;遠處教堂隱約的鍾聲。也有別的一幕幕:爸爸躺在地上醉得不省人事,祖母和媽媽在吵架。媽媽高喊:“都是你把他慣壞了!他一輩子都成不了男子漢!”祖母回嘴道:“你就天天招惹他吧,眼看著他就連家也不回了!”有時候,當我留在祖母家過夜,我會不小心聽到祖父母在餐桌邊小聲講話。“那我們怎麼辦呢?是不是得養他們一家一輩子?”我知道他們很生爸爸的氣,但他們也不怎麼容得下媽媽,誰讓她的家人遠在利默裏克,而且從來連個小忙也不肯幫呢。
祖母送我克拉達十字架那天,我正坐在她的床上,撫摸著帶有紋路的白床單,望著她梳妝打扮準備去教堂。她坐在小梳妝台旁,梳妝台上有一麵橢圓的鏡子。祖母用一把心愛的梳子輕拂頭發,那梳子是用最好的鯨骨和馬鬃做成的,她說。她讓我摸了摸梳子光滑的米色手柄,摸了摸堅硬的刷毛,然後把它放進一個小匣裏。她告訴我,為了攢錢買這把梳子,她幫人家補衣服,補了整整四個月。
祖母把梳子放好,打開她的首飾盒。那是個米白色人造革首飾盒,帶有鍍金裝飾和一隻金扣,內襯是毛茸茸的紅色天鵝絨,裝滿了各式珠寶:閃閃發光的耳環、墜著瑪瑙珍珠的沉甸甸的項鏈,還有金手鐲(後來媽媽憤憤地說,那些全是從戈爾韋郡的廉價商店裏買來的便宜貨,但對當時的我來說,那些珠寶看上去奢華極了)。她挑了一對珠串耳環,一個接一個夾在她那低懸的耳垂上。
首飾盒底躺著那枚克拉達十字架。我從未見過祖母戴它。她告訴我,這是她爸爸在她十三歲第一次領聖餐時送給她的,他過世已經很久了。她本打算傳給她的女兒,也就是我姑姑布麗吉德,但布麗吉德姑姑要了一枚鑲誕生石的金戒指。
“你是我唯一的孫女,我希望你能擁有它。”祖母一邊說,一邊把鏈子係到我的脖子上,“看到這些交織的紋路了嗎?”她用瘦骨嶙峋的手撫摸著浮雕花紋,“它們勾勒了一條永無止境的路,離家遠去,又重返故裏。隻要戴上它,你將永遠不會遠離你起步的地方。”
祖母送我克拉達十字架之後,過了幾個星期,她和媽媽又吵了一架。她們的爭吵聲越來越響,我帶著雙胞胎弟弟進了走廊盡頭的臥室。
“他是上了你的當,他根本沒有準備好。”我聽見祖母大吼。接著是媽媽的反駁,我聽得一清二楚:“一個被母親寵壞的男人,對他妻子來說,就是扶不上牆的爛泥。”
前門砰的一聲,我知道那是祖父厭惡地摔門離開。接著是一聲巨響,一聲尖叫,一陣哭號。我跑到客廳,看見祖母的鯨骨梳掉在壁爐前摔得粉碎,媽媽的臉上露出勝利的表情。
不出一個月,我們便上了艾格尼絲·波琳號,向埃利斯島駛去。
我聽說,墨菲夫人的丈夫在十年前去世,給她留下了這幢老舊的大房子,卻沒有留下多少錢。為了物盡其用,她當起了房東。住在這裏的姑娘們有個輪值表,每星期更換一次:做飯、洗衣、打掃、拖地板。沒過多久,我也開始幫忙了:我擺好早餐桌,收拾盤子,打掃大廳,晚飯後洗碗碟。最勤快的還是墨菲夫人,她每天早起做烤餅、餅幹和麥片粥,晚上最後一個關燈就寢。
到了晚上,姑娘們聚在客廳裏,談論她們穿的襪子,是背後有接縫的好呢,還是無縫的好呢;哪些牌子比較經穿;哪些牌子穿著紮人;哪種口紅的顏色最稱心如意(姑娘們一致認為是裏茨查爾茲牌唇膏的篝火紅色);還有她們最喜歡的香粉品牌。我靜靜地坐在壁爐邊聽著。拉森小姐很少參加,晚上她要忙著做課程計劃,也忙著學習。讀書的時候,她會戴上一副小小的金邊眼鏡——不過看上去,她隻要不在做家務,就一定在讀書。她的手裏不是拿著一本書,就是拿著一塊洗碗布,有時候還兩樣都有。
我在這裏待得越來越自如。但無論我多麼希望墨菲太太忘了我的身份,但她顯然沒有忘。一天下午,當我與拉森小姐放學乘車回來,索倫森先生正站在門廳裏,手裏拿著黑氈帽,仿佛那是個方向盤。我的胸中頓時翻騰起來。
“啊,她回來了!”墨菲太太大聲說,“過來,妮芙,到門廳裏來。請你也來一下,拉森小姐。把門關上,不然會得場大病。要來杯茶嗎,索倫森先生?”
“那敢情好,墨菲夫人。”索倫森先生說著,跟著她慢吞吞地穿過雙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