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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元年春天,南京朝天宮有一個道士,剛剛弱冠之年,忽然就患上了膝痛(這個不是類風濕!)。

脫了衣服看,皮肉皺巴巴的,但是不是疼的特別厲害。

可是到了夜裏,痛楚又加倍了,再看,竟然已經長成了人麵大小的瘡,而且眼耳口鼻五官俱全,(道士)又是害怕又是發愁。(肯定以前沒幹什麼好事招報應了)

他碰到人就讓他們看,雖然治療了,但是每次讓人看,一定是痛入骨髓,人不看,就不疼了。(這病不是人來瘋吧?)

道士白天穿衣行動飲食都沒什麼痛苦,一道夜裏就劇痛無比,沒有人看也疼的。(專門夜裏鬧騰!)忽然就看見一個二三尺高的小人站在他麵前,跟他說:“你認識我嗎?”(什麼怪物?小矮人?)

道士:“不認識!”

小人:“你不記得了,在宋朝統治的時候,我是你的部下,我沒有犯罪,你卻因為私怨將我殺了!而且連我家一十七口都殺了!這是多大的冤屈啊?我已經找了你三百多年了(三百年了,鬼哥還真是執著啊!),今天得幸遇見你,讓我怎麼放過你?(哇,哈哈哈!小矮人怪笑。)”

道士就死了。

【原文】弘治元年春,南京朝天宮一道士,年甫弱冠,忽患膝痛。

視之皮肉皺縮,然痛不甚極。

至夜則痛加倍,視之,乃人麵瘡也,耳目口鼻靡不具足,愁駭之極。

遇人輒與觀之,冀得所治,然每有人觀,必痛入骨髓。

人不觀,則複不痛。

其晝間披衣行動飲食畧無苦,至夜便劇,雖無觀者亦痛。

忽見二三尺許長一人立其前,與之言,曰:“汝識我乎?”

道士曰:“不識也:”

曰:“汝豈不記,在宋都統製乎,我則汝所部也,我無罪汝以私憾殺我!且並我一家十七口皆斃!此何等冤也?今覓汝凡三百年矣!幸而遇汝,我豈能舍汝哉?”道士遂卒。

《誌怪錄》 (明)

祝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