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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年間,易州司馬張果的女兒,十五歲的時候,得病死了。

張果不忍把女兒葬在遠處,就暫埋葬在東院房中。

張果後來轉任鄭州長史,因為路太遠來回運送棺材不方便,就留在了這裏。

時間不長就有劉乙代替了他住在這裏。

劉乙的兒子常到這房子裏來。

太陽落山的時候他常在門外走動,有一天劉看見一個女子,容貌很美麗,從外麵進來。

劉以為她跟別人私奔的,就上前跟女子聊天(搭訕),相聊甚歡。

後來就就一同留在臥房共度了一夜(這種橋段真是太多了)。

女子風情神態纏綿,舉止閑靜溫婉。

劉非常憐惜她,以後每天日落就來到臥房,到天亮才離去。(終於混到了一起!)

過了幾個月,女子忽然對劉說:“我是以前張司馬的女兒,不幸早死,就近殯葬在這個樓閣,命裏注定應當重新複活,(與你成親的),過三天,您可以挖掘棺木,慢慢地等我有了氣息,您千萬不要無端地驚擾或者傷害(我的肉身)。”

她指著她的葬地而後離去。

劉等到約定的日子非常高興,自己與身邊的一個奴仆在夜裏挖掘墓地,挖到深五、六尺的地方,找到一個漆棺,慢慢地打開看看裏麵,見一個女子麵容非常光鮮,四肢溫軟。

衣服、頭發、妝飾都沒有損壞的地方,抬起她放在床上,微微有鼻氣,不一會兒,嘴裏也有氣,用稀粥喂她,稍稍能下咽,等到天亮就複活了,漸漸能坐起來說話。過幾天,劉才擔心父母知道這回事,於是用練畫不方便出樓閣作借口,常派人把飯菜送到樓閣中。

劉乙疑心兒子有些怪異,趁兒子到樓閣外送客,偷偷地看他的房間,忽然看見一個女子在那裏,問她從哪裏來,她全都告訴了劉乙。此時棺材還在床下。

劉乙和妻子歎息說:“這既然是陰間最感動人的事,為什麼不盡快早使我們知道?”

於是將女子藏在堂屋中,兒子不見女子,很吃驚,父親便對兒子說:“這既是陰陽間特別的相會,是千載所沒有的,告訴我又有什麼害怕的?你何必做得這麼隱蔽。”

於是劉乙派人到鄭州,把這件事全都報告給張果,借機請求結婚,女子的父母由悲哀轉為驚喜,便約定日子同意結婚,於是劉乙的兒子和張果的女兒結成好夫妻,以後生好幾個孩子。

【原文】開元中,易州司馬張果女,年十五,病死。不忍遠棄,權瘞於東院閣下。後轉鄭州長史,以路遠須複送喪,遂留。俄有劉乙代之。其子常止閣中,日暮仍行門外,見一女子,容貌豐麗,自外而來。劉疑有相奔者,即前詣之,欣然款浹。同留共宿,情態纏綿,舉止閑婉。劉愛惜甚至,後暮輒來,達曙方去。經數月,忽謂劉曰:“我前張司馬女,不幸夭沒,近殯此閣。命當重活,與君好合。後三日,君可見發,徐候氣息,慎無橫見驚傷也。”指其所瘞處而去。劉至期甚喜,獨與左右一奴夜發,深四五尺,得一漆棺。徐開視之,女顏色鮮發,肢體溫軟,衣服汝梳,無汙壞者。舉置床上,細細有鼻氣。少頃,口中有氣,灌以薄糜,少少能咽,至明複活,漸能言語坐起。數日,始恐父母之知也,因辭以習書,不便出閣,常使齎飲食詣閣中。乙疑子有異,因其在外送客,竊視其房,見女存焉。問其所由,悉具白,棺木尚在床下,乙與妻歔欷曰:“此既冥期至感,何不早相聞?”遂匿於堂中。兒不見女,甚驚。父乃謂曰:“此既申契殊會,千載所無,白我何傷乎?而過為隱蔽。”因遣使詣鄭州,具以報果,因請結婚。父母哀感驚喜,則尅日赴婚,遂成嘉偶,後產數子。(原缺出處,明鈔本、陳校本俱作出《廣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