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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審是工部尚書蕭旻的兒子,永泰年中為長洲令,性情貪婪暴戾,但有規律可循(意思是情緒很平穩,這人還沒變態到極點!),邑人非常懼怕他。

蕭審在長洲三年,前前後後收取賄賂,無法無紀已到極點。

永泰四年五月,守門人看見身穿紫衣人三十多騎馬的人從外邊進入門內。

門人迎上去問幹什麼?騎馬的人開始不說話,徑直到堂院廳內。

廳內管書的人都看見了,門人走進去告訴蕭審,說:“剛才有紫衣將軍三十個,直撲進來,來不及通報。”

蕭審問:“那些人在哪兒?怎麼不見?”

門人出來到廳堂,一會兒,看見馬騎從裏邊出來,用白衣服蒙住蕭審,他自己是步行出來的。

門人又跟他說了這件事,蕭審看了看(門人)卻不說話。(因為這個是鬼魂!)

幾位官吏送到門口,就沒有再見到他們。

過了一會兒,聽到裏麵哭聲,才知道蕭審死了。

七天後,他弟弟蕭宇去掃墓,忽然倒地成了蕭審“顯靈”傳語,責怪蕭宇不管家事,說了幾百句話,又說:“安胡這個人,將我的米二百石,絹八十匹,拿去經營掙錢,現在安胡慶幸我死了,他辜負我的恩情也跑了,明天吃飯的時候,準備抓他。”蕭宇回家,將他所記得的這些事情說給嫂子聽,嫂子第二天也傳靈語這樣說。(靈語這個技能,好像跟附身還不一樣!)

蕭宇就詳細地告訴了刺史常元甫。

元甫命令衙役等候捉他,果然捉住了安胡。

米、絹都在,蕭審又說:“米是自己的錢買的,絹是貪贓枉法之物,可以施舍給別人。”蕭宇就把絹全部施舍了。

【原文】蕭審者,工部尚書旻之子,永泰中,為長洲令,性貪暴,然有理跡,邑人懼憚焉。審居長洲三年,前後取受無紀極。四年五月,守門者見紫衣人三十餘騎,從外入門。迎問所以,騎初不言,直至堂院。廳內治書者皆見。門者走入,白審曰:“適有紫衣將軍三十騎直入,不待通。”審問:“其人安在?焉得不見?”門者出至廳,須臾,見騎從內出,以白衫蒙審,步行。門者又白其事,審顧不言。諸吏送至門,不複見。俄聞內哭,方委審卒。後七日,其弟宇複墓,忽倒地作審靈語,責宇不了家事,數十百言。又雲:“安胡者,將吾米二百石,絹八十匹,經紀求利。今幸我死,此胡辜恩,已走矣。明日食時,為物色捉之。”宇還至舍,記事白嫂,嫂爾日亦靈語雲然。宇具以白刺史常元甫,元甫令押衙候捉,果得安胡。米絹具在,初又雲:“米是己錢,絹是枉法物,可施之。”宇竟施絹。(出《廣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