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州有個人到灊山裏,出現了一條大蛇,他就打死了蛇。
看那條蛇,長著腳,對此他覺得很奇怪,就背著蛇出了山,準備把蛇帶給大家看。在路上遇到了幾個縣吏,就告訴他們說:“我殺的這條蛇有四隻腳。”
縣吏們都看不見他,說:“你在哪裏?”
他回答說:“就在你們眼前,為什麼看不見我?”
他就把蛇扔到地上,才看見他。
才知道背著這條蛇的人誰都看不見。
人們認為是件怪事,就扔掉了蛇。
據考查:這條蛇活著時不能隱藏自己的身形,死後卻能隱藏人的身形。
這種道理是不能徹底弄明白的了。
【原文】舒州有人入(“入”字原闕,據明抄本補。)灊山,見大蛇,擊殺之。視之有足,甚以為異,因負之出。將以示人,遇縣吏數人於路,因告之曰:“我殺此蛇而有四足。”吏皆不見,曰:“爾何在?”曰:“在爾前,何故不見。”即棄蛇於地,乃見之。於是負此蛇者皆不見,人以為怪,乃棄之。案此蛇生不自隱其形,死乃能隱人之形。此理有不可窮者。(出《稽神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