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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大業八年,宜州城東南邊四十餘裏處,有一家姓皇甫的,有兄弟四人。

除了老二皇甫遷,結交不良的朋友,整天遊手好閑,不事生產之外,其他兄弟都工作勤奮,仁慈忠孝。

有一天,他們的母親拿了六十錢準備到市場買東西,由於有事到屋後去,就順手把錢放在床上。

這時老二從外麵回來,見錢在床而四下無人,於是就偷了錢出去外麵自己花用了。

母親回房找不到錢,也不知道是老二拿走的,於是就審問全家。

全家大小都否認有偷錢,母親很生氣,全家大小就因此通通都被鞭打,大家心裏也都很怨恨。

兩年後老二死了,他托胎到家裏的母豬腹中。

三五個月之後,小豬生下來了,這頭小豬長到兩歲時,家裏因為八月要拜土地神需要用錢,於是就把它賣給遠村的社家,身價是六百文,社家就把小豬帶走。

賣到社家的第一晚,這頭豬就把自己的家人,大大小小都驚擾了。

它先托夢給他老婆,它用豬鼻碰他老婆說:‘我是你丈夫,因為偷了母親的六十錢,害全家被打,所以被罰做豬來還債。今天你們把我賣給社家,社家把我綁縛住,準備要殺我。你是我老婆,怎麼忍心不告訴家人好來贖我回去?”

他老婆做了這個夢後,突然心驚肉跳驚醒了過來,可是她又覺得難以置信,於是又再繼續睡覺。

接著又夢到同樣的夢,這下子她信了,趕緊起床穿衣,到廳堂向婆婆報告。

誰知婆婆早已在廳堂等候,因為她也做了同樣的夢。

不僅如此,他們的兒女也同樣都夢見了。

全家連夜準備去贖老二回來。

皇甫遷的太太叫兒子和伯父一起去,並帶了一千二百文錢。

母親告訴兒子說:“要是社家不肯放豬的話,就給他們雙倍的價錢。’

他們怕天亮就要殺豬,於是飛快的騎馬去了。

騎了三十幾裏,到了社家。兒子不說豬是自己的父親投胎的,為的是怕侮辱家門。因此他隻說要贖豬,不讓殺豬。

社家不肯給,因為他們拜土地神的時間也快到了。

雙方再三都不肯讓步。皇甫遷的哥哥和兒子都急了,怕社家真要殺豬,於是就找來一位認識的人,此人曾任縣令,有見解,能獲人信任尊敬。

把實情原原本本告訴他,托他做調解人,最後終於贖回了這頭豬。

拿回豬之後,他們就把它趕到野地田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