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中期,國家因為克複“二京”,糧餉供給不足。
監察禦史康雲間是淮度支使。
他對江淮一帶的商旅百姓提出了加收五分之一的要求,用以補充當時急用。
洪州是江淮之間的一大都會,康雲間讓錄事參軍李惟燕掌管洪州之事。
有一個和尚,請求加收他一百萬。
說完他就從腋下掏出一個小瓶來。
小瓶有拳頭大小。問他瓶裏裝的是什麼,他隻是詭秘地笑笑,並不回答。
李惟燕因為要用收入的供給許多人,不能不照他說的去做,就裝作吃驚地說:“您是如何得到這東西的?一定要賣它,可不能違背它的價格呀!”
有一個波斯胡人見了就如其價買了小瓶而去。
胡人來到揚州。長史鄧景山知道這件事,就問那胡人是怎麼回事。
胡人說:“瓶中裝的是羜(zhu四聲)羯。人得了它,就能受到鬼神的保護,走進火裏不會被燒,掉進水裏不會被淹。這是一種無價之寶,不是明珠珍寶可以達到的。”
於是,又加收胡人一萬貫。胡人樂於輸散其財,並不為恨。
其實瓶中裝的是十二顆珍珠。
【原文】乾元中,國家以克複二京,糧餉不給。監察禦史康雲間,為江淮度支。率諸江淮商旅百姓五分之一,以補時用。洪州,江淮之間一都會也,雲間令錄事參軍李惟燕典其事。有一僧人,請率百萬。乃於腋下取一(“一僧人”至“取一”十三字原“作波斯胡人者率一萬五千貫腋下”,據明抄本改)小瓶。大如合拳。問其所實。詭不實對(明抄本“實”作“肯”,原本“對”下有“請率百萬”四字,據明抄本刪),惟燕以所納給眾,難違其言,詐驚曰:“上人安得此物?必貨此,當不違價。”有波斯胡人見之如其價以市之而去,(“有波斯”至“而去”十五字原作“僧試求五千而去”。據明抄本改)胡人至揚州。長史鄧景山知其事,以問胡。胡雲:“瓶中是紫羜羯。人得之者,為鬼神所護,入火不燒,涉水不溺。有其物而無其價,非明珠雜貨寶所能及也。”又率胡人一萬貫。胡樂輸其財,而不為恨。瓶中有珠十二顆。(出《廣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