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隱者,人們都不知道他的姓名。

他曾經多次賣藥,來去都在嶽寺住宿。

有時他四五天也不吃東西,寺裏的僧徒都覺得他很奇怪。

後來他又賣藥到僧舍住宿,寺裏眾人見他仍不吃飯,知道他是一個異人。

迎接很恭敬,也很看重。恰巧樂人帶領女兒也到嶽寺來,他的女兒很有姿色。

不少人都想娶她為妻子。他的父母要求得錢五百千。眾人聽了如此驚人的數目,沒有不自請退出的。

衡山隱者聽說樂人的女兒要嫁人,便邀請僧人一同去看。

衡山隱者看了很喜歡,要娶她。於是,送黃金兩根,正好是二百兩,並對女兒的父親說:“這些金子值七百貫,現在也不論多少了。”

衡山隱者付完金子就要領著妻子離去,樂師當時充官,不能停留,便倉促分別了。衡山隱者告訴他的住處說:“離這四十多裏,隻要遇到山就必定知道了。”

女兒的父母事畢,想念女兒,就前去看望她。

正好看見紅漆大門高聳華麗,上前扣門,衡山隱者和女兒都出來迎接。

開始到這裏吃了一頓飯,就不再餓了,留連了五六天,也不想吃飯。

女兒的父母將要回去,衡山隱者用五色箱,盛黃金五根贈送,並對嶽父母說:“這裏深沉,不適於人居住。從此以後,就不要再來了。”

那以後女兒的父母又去了,隻見山和草,不再有人居住。

才知道這裏是神仙居住的洞穴。

【原文】衡山隱者,不知姓名。數因賣藥,往來嶽寺寄宿。或時四五日無所食,僧徒怪之。複賣藥至僧所。寺眾見不食,知是異人,敬接甚厚。會樂人將女詣寺,其女有色,眾欲取之。父母求五百千,莫不引退。隱者聞女嫁,邀僧往看,喜欲取之,仍將黃金兩挺,正二百兩,謂女父曰:“此金直七百貫,今亦不論。”付金畢將去,樂師時充官,便倉卒使別。隱者示其所居,雲:“去此四十餘裏,但至山當知也。”女父母事畢憶女,乃往訪之。正見朱門崇麗,扣門,隱者與女俱出迎接。初至一食,便不複饑。留連五六日,亦不思食。父母將還,隱者以五色箱,盛黃金五挺贈送,謂父母曰:“此間深邃,不複人居,此後無煩更求也。”

其後父母重往,但見山草,無複人居,方知神仙之窟。(出《廣異記》)